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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富人的主流信仰是巫術?

http://www.CRNTT.com   2010-07-29 11:51:07  


 
  真正的宗教無需裝神弄鬼

  宗教人類學的研究告訴我們,人類宗教文明的發展有一個從自然宗教到巫術宗教再到倫理宗教的過程。按照馬克斯.韋伯的說法,這是一個逐漸理性化的發展進程。

  在各民族早期的宗教形式中,人們相信能靠巫術的力量去接近神,獲得超自然的力量。巫術的形式很多,除了巫師的作法、蔔筮等,還有一些其他的變種,比如煉丹、修煉神功,通過一些特殊的冥想、體悟等達到與神的溝通與合一等。

  按雅斯貝爾斯的說法,在公元前500年左右,東西兩大文明迎來了一個具有決定意義的“軸心時代”,在這個時代東西方幾乎同時完成了文明的一個飛躍。宗教也由自然宗教、巫術宗教進化到倫理宗教階段。

  比如在基督教之前的瑣羅亞斯德教中,倫理的意義取代和接替了巫術、修行、神功的意義,人的全部生活是為了正義和道德作不間斷的努力。人們不再靠巫術的力量,而是靠正義和倫理的力量去接近神。

  卡西爾指出,人類的宗教—倫理文化的發展,就是以各種方式通過倫理意識的奮鬥擺脫禁忌體系體現的巫術的消極的壓抑與強制,走向自由的理想的行程。儘管需要漫長艱巨的努力,但成熟的宗教必須克服原始的禁忌主義體系。

  高度理性化的成熟的宗教則完全拋棄了神功和現世的奇跡,信教既不能治病也不能發財。比如清教徒就認為,人如果想通過神秘主義的修行、體悟而通向神,是絕對不可能的,清教將此視為異端,是褻瀆神明的自我神化。

  清教倫理由此徹底祛除了巫術,脫掉了傳統的神聖性。超自然的力量被徹底摒棄,信教者只專注於純粹倫理的力量,要獲得拯救,只能通過現世的道德行為來完成和驗證。

  在中國歷史上的殷商時代,中國文化和宗教也完成了一個理性化的飛躍。孔子就明確說 “子不語怪力亂神”。

  著名學者陳來這樣描述這一過程:“在中國文化的發展中,巫術在第一次分化(祭祀文化取代了巫術文化的主導地位)後仍保留在民俗文化中成為小傳統,並在以後的幾千年通過各種方技術數凝結為小傳統的一套體系。”

  而小傳統主要在民間發揮作用,影響力局限於下層民眾中,而士大夫主流知識階層,基本都拋棄了這些東西。即使個別士大夫還相信,也都是私下裡搞搞,不敢登大雅之堂。

  通過上面的分析,我們可以清楚地看到,那些熱衷於修煉功法、將宗教和養生治病攪和在一起的搞法,實質並不能算是宗教信仰,其實是一種功利主義色彩很強的,帶有明確實用目的的巫術。即使勉強稱之為宗教,也只能算是沒有超出讖緯巫術水平的原始宗教,在精神上還處於低級的神巫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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