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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涉外事務VS參與非政府間國際組織

http://www.CRNTT.com   2010-11-16 08:31:54  


 
  所謂“非政府間國際組織”的定義,按錢其琛主編、世界知識出版社出版的《世界外交大辭典》詮釋,是指非官方建立的非盈利性群眾團體。種類繁多,成分複雜,性質和背景各異,活動遍及政治、軍事、經濟、社會、文化、環境、人權、人道主義等領域。活動經費主要來自個人、企業或基金會的捐款和會員的會費。而由外交部原副部長、現任國台辦主任的王毅參與主編的“當代世界與中國叢書”中,有一本由在中國人民大學國際關係學院任教的除瑩所著的《當代國際政治中的非政府組織》則進一步指出,非政府國際組織是在國際級別上組織起來的非官方的、非營利性的、具有社會公益性的、自願公民組織的專業組織。它們通常圍繞特定的領域或問題結成團體,有自己的利益和主張,代表社會某些集團或階層的願望或要求。

  而台灣“行政院研究考會”組織的《台灣非政府組織國際參與策略之研究》課題組,則對非政府組織採用如下的定義:一、具有公共服務使命,並積極促進社會福祉;二、具有法人地位之不營利或慈善的非政府組織;三、具有“不分配盈餘限制”原則;四、具有免稅優待及其捐助者享有減稅優惠的組織;五、排除政黨、互益性組織(如工會、俱樂部、同學會、同鄉會)等的適用。

  由於歷史的原因,尤其是多數在國際上具有重要性和影響力的非政府國際組織,成立並成長於西方發達國家,在一定程度上帶有西方的意識形態色彩,故台灣參加非政府國際組織的數目,已達到一千二百多個,並涉及到社會層面的各個領域。這正如連戰這次在日本橫濱所言,比中國大陸還要多。應當說,考慮到台灣經濟發展的需要和台灣同胞的實際利益,台灣發展自己的非政府組織並參與非政府國際組織的活動,當然有台灣社會發展需要這一成分的存在。但也要看到其背後的深刻政治因素,如民進黨政府就將之視為“第二軌道外交”。在民進黨執政時期,“行政院研考會”進行了《台灣非政府組織國際參與策略的研究》專題研究,並多次舉辦相關的研討會,將台灣參加非政府國際組織的方向,指向一是與聯合國密切互動的國際組織,二是單一議題的非政府組織,三是會員制的非政府組織,四為浮動性的非政府組織網絡。此外,還制定了短、中、長程的策略,並鎖定了一批與聯合國及其附屬組織有密切聯繫的非政府國際組織,如國際人權聯盟、人權觀察組織、國際人權聯合會、國際和平局、無疆界醫師組織、國際醫生組織、國際關懷組織、國際兒童救援組織、綠色和平組織、世界保育聯盟、“OISCA”、世界和平會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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