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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電比火電更污染”是真的嗎

http://www.CRNTT.com   2011-01-10 10:05:58  


 
  ※國外有過反壩浪潮,現已趨於理性

  自從有了現代水壩工程,就有了反壩運動

  1902年,美國成立墾務局,開始大規模開發水利水電。此後不久,圍繞赫奇赫奇峽穀(Hetch Hetchy Valley)的建壩計劃,出現了有組織的反壩運動,最終權衡得失後由總統批准興建。此後,美國修建了胡佛大壩等著名工程,反壩人士的著作《沉默的河流》也承認:“西部水壩的電力幫助美國打贏了二戰。”二戰後,美國迎來建壩的第二個高潮,不過阻力也愈來愈大,在爭議聲中完成了一些大型項目,也有一些項目被否決。至上世紀80年代,美國水電資源開發度接近70%,計有大小8萬多座水壩,約3%用於發電。

  反壩的大集成:《水壩與發展》

  2000年11月,世界水壩委員會(WCD)推出《水壩與發展》,“水壩為人類發展做出了重要而突出的貢獻……在太多的個案裡,為了確保上述利益,付出了難以接受而且經常是不必要的高昂代價”。該報告第一次對水壩發展的影響進行了深入全面的評估——經濟效益、移民問題、泥沙問題、生態問題、污染問題等等。不過,在專家看來,很多結論失於偏頗。具體到污染問題,該報告認為,水庫會加劇水污染,但專家認為,這僅僅是阻礙了污染物向下游排放。此外,該報告指出,有的水庫也會釋放大量溫室氣體,但同時指出,“這個結論不能隨意推廣,因為不同的水庫和發電站發電量之間沒有一定的比例關係,其誤差可能達到8萬倍”。隨後的調查研究表明,水電的溫室氣體排放,只是水庫中殘留的植物淹沒腐敗後釋放氣體的的一種暫時現象,其強度將隨著水庫形成的時間衰減。總體而言,排放量相對火電來說非常少。

  “以權利為基礎,引導我們走向更好的發展結果”

  “如果有權利競爭或者衝突發生,良好信任下的談判是讓各種利益達成合法一致的唯一途徑。”10年後,人們重新審視《水壩與發展》,認為它最重要的成就是建立了新的決策框架,避免為了單純追求經濟利益而犧牲社會和環境利益。它強調,受到影響的人們應該在談判桌上發揮積極的作用,而不只是充當被動的受害者或者受益者。一個以權利為基礎的框架可能不會解決所有衝突,但它可以引導我們走向更好的發展結果。

  ※用科學破除偏見,我國水電做得不夠

  以“專業”自居,更加激怒反壩人士

  “我們不太欣賞他的一些做法,他隨時都是很激烈的狀態,經常罵記者不懂啊,門外漢,低級錯誤等等”。反壩人士的很多理由是從感情出發,有點想當然,也很容易被抓住把柄,但是,過於刻薄的批評,往往加深雙方的鴻溝。以至於,挺壩與反壩,互相指責對方“屁股決定腦袋”,我說你“拿國外黑錢”,你說我“為了烏紗帽折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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