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頁 ->> 政治觀察 】 【打 印
【 第1頁 第2頁 第3頁 第4頁 第5頁 】 
孫立平:中國貧富差距再思考

http://www.CRNTT.com   2011-04-18 08:57:17  


清華大學社會學系教授孫立平
  中評社北京4月18日訊/“將眼睛僅僅盯在收入工資上,要想說清楚中國的貧富格局,能夠解決的問題很有限。要將中國貧富問題說清楚,至少要考慮到這樣四個環節:首先是當年創造財富的分配狀況,其次是財富在國家和個人之間的轉移,再次是個人存量財富的變化,最後是個人或群體之間的財富轉移。”南方網今天登載清華大學社會學系教授孫立平的文章“貧富差距再思考”:

  這些年我們討論貧富問題,更多的是用收入分配的概念,但我覺得現在以收入分配的概念來說明當前中國貧富問題,能解釋的已經很有限。要將中國貧富問題說清楚,至少要考慮到這樣四個環節:首先是當年創造財富的分配狀況,其次是財富在國家和個人之間的轉移,再次是個人存量財富的變化,最後是個人或群體之間的財富轉移。 

當年創造財富的分配狀況 

  一年裡創造的財富,大體可以用G D P表示,2010年中國的G D P近40萬億,也就是說2010年新創造的財富大約是40萬億。這40萬億的財富是怎麼分配的?理論上來說是在三家之間分———國家、企業、勞動者個人,但問題首先就出在這三家分的時候。 

  最近這些年在分配上有些明顯的趨勢,比如企業拿的越來越多。企業利潤已從幾年前的19.0%上升到31.3%.可能的原因之一,是近些年來國有壟斷企業的利潤大大增加。財政部日前發布數據顯示,全國國有企業2010年實現利潤19870.6億元,同比增長37.9%,其中化工、電力、有色金屬、交通等行業利潤增長超過一倍。但更重要的是,國家財政收入在國民收入分配中快速增長,2010年全國財政收入達到83080億元,比上年增長21.3%. 

  政府和企業拿的越來越多,勞動者拿的就只能越來越少。2002年之前,我國勞動者報酬占G D P的比重基本在50%以上,2003年下降到49.6%,2007年進一步下降到39.7%.這裡需要說明一點,有指標調整的原因,但儘管如此,勞動者的收入現在只占當年創造財富的40%。

  而且,就是勞動者拿到的很有限的這一塊,還有相當部分是壟斷部門的職工拿走的。一個說法是中國的行業收入差距達到15倍。另一個說法是占全國職工總數8%的壟斷部門職工所有的工資、獎金、津貼加上福利,相當於全國工資總額的55%.由此,我們就可以看到問題在哪兒了。

  在當年的收入分配上,創造財富的分配上,接著的問題是什麼呢?政府拿的多,這不見得就是問題,一些西方福利國家政府拿的也不少,但是有一點,它要取之於民、用之於民,用在公共服務、公共福利、公共保障等等方面。我們現在的問題是,財政收入的大部分用來進行直接投資和維持龐大行政機構的運轉,用來進行再分配的部分很有限。 

  政府拿的多之後,這錢用得還有問題,這是當年財富分配和使用當中的第二點。但是還沒有完,在這個環節中還有一個很重要的問題,這就是我們當年創造的財富當中,有相當的一部分可以說分得不清不楚、不明不白,稀裡糊塗給分沒了。 

  經濟學家王小魯先生的研究表明,2008年中國G D P是30萬億元,而隱性收入總計有9.3萬億元人民幣,其中63%的部分集中在10%的家庭。而這一年中國的灰色收入金額有5.4萬億元,也就是說在這30萬億元當中,接近20%,5.4萬億元分得不清不楚、,給分丟了。這些灰色收入主要來自制度不健全導致的腐敗、尋租行為、公共資金流失、和壟斷性收入的不合理分配。 

  王小魯等人據此推算城鎮居民收入分配差距,按城鎮居民家庭10%分組,2008年城鎮最高收入家庭與最低收入家庭的實際人均收入分別是5350元和13.9萬元,差距是26倍,而按統計數據計算只有9倍。用城鎮最高收入20%的家庭和農村最低收入20%的家庭來近似地代表全國最高和最低收入10%家庭,那麼全國最高10%家庭的人均收入是9.7萬元,而最低10%家庭的人均收入是1500元,兩者在2008年相差65倍,而按統計數據計算只有23倍。由此可見,灰色收入對於拉大我國國民收入差距,起了極為重要的作用。  


【 第1頁 第2頁 第3頁 第4頁 第5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