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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循“農業以糧為基律”確保糧食安全

http://www.CRNTT.com   2011-05-13 08:21:38  


  中評社北京5月13日訊/“解決13億中國人的吃飯問題始終是頭等大事,任何時候都不能掉以輕心。我們有信心也有能力辦好這件大事。”(溫家寶:2011年《政府工作報告》)

  認識和遵循“農業以糧為基律”

  中國經濟時報發表中國人民大學農業與農村發展學院周誠文章表示,就農業在國民經濟中的重要地位而言,“國民經濟以農為基律”即“農業是國民經濟基礎”。進一步分析農業內部的組成,可劃分出十個次級部門,包括糧食、蔬菜、油料、果品、纖維(棉、麻、絲)、糖料(甘蔗、甜菜)、飲料(茶葉、咖啡)、藥材、煙葉、雜品(如調料、油漆等)等。其中,糧食是人們生存、發展必不可缺的、最基本的生活資料,從而在農業內部名列榜首,最具關鍵意義。據此,可概括出一個相對具體的經濟規律——“農業以糧為基律”,即糧食生產部門是整個農業的基礎的規律。只有認真貫徹執行“農業以糧為基律”,才能夠確實保證“國民經濟以農為基律”的落實。農業在國民經濟中的基礎性、關鍵性作用,首要的是通過提供作為全體國民所必需的最基本生活資料——糧食,而得以體現的。在發展國民經濟時,應當以確保糧食供應作為首要任務。

  保障“糧食安全”的極端重要性

  文章稱,糧食的使用價值的極端重要性,引出了“糧食安全”問題,即一個國家對人們所需要的糧食的時時刻刻充分供應的問題。1947年聯合國糧農組織將“糧食安全”的內涵規定為:“每個人在任何時候都能得到安全的和富有營養的食物,以維持一種健康、活躍的生活。”為了做到這一點,該組織還規定每年年底糧食的庫存量應當占當年糧食消費量的17%—18%,即可供兩個多月消費的需要,以便與下年度的糧食供應相銜接,保障糧食的持續安全供應。不僅如此,保障糧食的安全供應,對於應對通貨膨脹,穩定消費價格總水平,實現經濟平穩較快增長,以及穩定民心、安定社會,都具有不言而喻的重要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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