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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牌之師墮落之源

http://www.CRNTT.com   2011-08-17 11:43:26  


 
  王春露是冬管中心任命的短道速滑隊領隊,是這支隊伍的最高行政領導,而由於主教練李琰事實上的“外教”身份,相比於其他運動隊領隊與主教練平行的“雙頭蛇”體制,在這支隊伍中,領隊的地位被更加凸顯。至少王春露自己認為,包括李琰在內的所有教練員、運動員,都該在她的統轄之下,從隊伍的吃喝拉撒睡到政治學習,再到訓練安排,事無巨細都該由她最終決策。

  事實上,在一個集體里,即使擁有尚方寶劍的最高行政長官,僅憑命令,根本玩不轉。要想政令暢通,領隊要在主教練、核心隊員和自己的三角關係中,藝術地掌握平衡。收與放,是一門大學問。

  尤其是領隊與主教練,本身關係就很微妙。通俗的比喻類於“政委”和“司令”,政委的基本職責是政治思想工作,至於隊伍怎麼調動,仗如何打,最終拍板的一定是司令。具體到短道速滑隊,在辛慶山時代,前後任領隊蘭立和佟立新,都甘當主教練的副手,分寸拿捏得恰到好處,最後皆大歡喜,隊伍在鹽湖城和都靈的金牌,同時也化作了他們的個人政績,兩人先後升任冬管中心副主任。

  李琰的首任領隊是楊占武博士,蕭規曹隨,在化解王濛與李琰的矛盾中,起到了至關重要的作用。認真解剖那一時期短道速滑隊的權力結構,非常有意義。這是一套和諧的“李、楊、王”三駕馬車,主教練李琰是業務權威,是隊伍的核心,楊占武作為領隊,給自己的定位是協助並服務,王濛則是運動員的頭兒。

“政委”“司令”矛盾已久

  但和諧圖景因2010年5月楊占武的工作調動而打破。續任領隊王春露的來頭,跟蘭立、佟立新和楊占武絕然不同,她本身也是速滑名將,曾在2002年鹽城湖冬奧會上拿過500米銅牌,當時論名氣只輸給楊揚,在業務上也有自己固執的看法。

  李琰2010年率隊在溫哥華包攬了短道速滑女子項目的4枚金牌後,又跟冬管中心續簽了4年合同,任務指標是2014年索契冬奧會的2枚金牌。也就是說,金牌任務壓在主教練身上,而隊伍的訓練安排,甚至買哪國產的冰刀,都需要領隊同意,責任與權力發生了嚴重的錯位。

  還有,王春露作為公務員所習慣的上級對下級的命令式作風,更讓深受西式管理熏陶的李琰無所適從,至於“順毛驢”王濛,當然更不順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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