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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應該學習新加坡的住房模式麼?

http://www.CRNTT.com   2011-09-27 11:09:57  


新加坡乃至很多亞洲國家與地區,都試圖推行更多的住房自有率。
  中評社北京9月27日訊/復旦大學管理學院住房政策研究中心執行主任陳傑副教授今日在東方早報撰文“中國應該學習新加坡的住房模式麼?”,細致分析了為什麼中國住房模式未來發展方向不能走“新加坡模式”之原因——儘管該模式目前被廣泛提及。全文內容如下:

  關於中國住房模式未來應該發展的方向,現在有很多說法,除了極少數說要回到計劃經濟時代的福利分房體制外,比較多提到的是要學習新加坡模式。

  很多人推崇新加坡模式,認為新加坡高達87%的住房自有率(2010年數據)很值得羨慕,以為如果中國也能實現這麼高的住房自有率,那一切住房問題都迎刃而解了。但筆者以為,如果中國要學習新加坡模式,先要考慮三個問題。

  首先,新加坡經驗能不能學?筆者以為,新加坡住房模式的核心是住房供應的政府計劃型主導,但這種模式很難照搬到別的地方,世界上沒有哪個國家能夠仿效新加坡成功就足以說明。一個根本原因在於,新加坡是一個城市國家,其城市是一個封閉的經濟體,本地人口穩定增長,外來人口數量受到很強控制,這樣政府對住房需求了如指掌,從而可以做到住房供應的針對性,有條不紊地提供計劃好的組屋來滿足住房需求。而其他國家都遠不止一個城市,中國上海、北京、廣州這樣的城市,非戶籍人口比例很大,達到三分之一以上,而且流動性很強,住房需求的無序波動性大,很難按照一個既定的計劃來提供住房供應。

  第二,新加坡經驗有必要學麼?很多觀察家都指出,因為新加坡是一個小國家,時刻面臨強鄰的威脅,如果社會不穩定,馬來西亞就會吞掉它。所以李光耀立國之初就把解決“居者有其屋”作為立國的基本國策,執政黨始終把提高居民住房自有率為促進社會穩定、增強社會凝聚力的基石,在這點上完全沒有討論的餘地。但其他國家並不一定需要通過住房自有率來綁住民心,實現團結。展望世界各國,住房自有率從來不是與社會和諧程度一一對應的東西。比如往往越是不發達國家越是住房自有率接近100%,最低收入國家的人們都自己建房。中東國家近乎100%住房自有率,還是擋不住郁金香革命。發達國家中,英國、美國、意大利、西班牙住房自有率達到68%,但同樣發達的瑞士、德國、法國和瑞典則只有40%~50%,而後者這些國家的社會和諧程度被公認比前一組更高。

  從國際對比來看,中國城市住房自有率上升空間不大。從中國經濟發展的階段性來看,也沒有必要性。首先,由於中國居民收入差距分化嚴重,大量中低收入家庭無法承受購房經濟負擔,哪怕商品房價打個對折都照樣買不起,以租房來解決他們的住房問題更加實際;其次,中國還處於快速轉型中,城市中總會存在很大一部分流動人口或暫住人口,他們不願買房,寧可租房。政府應該鼓勵這種行為,同時也是促進勞動力市場流動性的需要。

  第三,新加坡經驗真的應該學習麼?主張政府應該盡量幫助人們實現購房的,往往都以孟子所說“有恒產者有恒心”作為依據,認為人們有了房子之後才會對社會更加認同,社會才會更加穩定。如果對中小城市而言,買房就是生活安定的標誌,政府無妨多鼓勵購房。但對於大城市,尤其大城市的“夾心層”,既不可能,也不適宜推行用鼓勵買房來安定他們。因為這部分人群的特點是具有流動性,住房困難具有階段性和臨時性特征。對他們而言,最主要的是要先解決居住問題,其次才是資產積累問題。從財力出發,政府也只能解決居住問題,資產積累問題不是政府的義務,也無法解決。如果政府要解決資產積累問題,相當於介入到居民投資領域,這是很危險的。這個契約暗示一旦形成,就無法擺脫。政府要一直背負穩定房價、促進住房資產保值增值的使命,否則一旦房價下跌,社會矛盾就會全面激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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