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頁 ->> 政治觀察 】 【打 印
【 第1頁 第2頁 第3頁 】 
推進金融改革 銀行該扮演什麼角色

http://www.CRNTT.com   2012-02-03 08:42:37  


企業貸款難,銀行應當如何承擔社會責任?
  中評社北京2月3日訊/隨著宏觀經濟形勢的影響,內地部分地區自去年出現了企業貸款難的問題,而銀行卻紛紛緊縮貸款規模的做法也引發了人們對於銀行應當承擔怎樣的社會責任的討論。央行條法司副巡視員劉向民近日在財新《新世紀》雜誌(2012年第3期/出版日期2012年1月16日)撰文“如何理解銀行社會責任”,文章表示,“應在尊重市場原則的基礎上提倡銀行承擔恰當的社會責任。解決金融服務供給不足的根本途徑在於推進金融體制改革”。詳文如下:

  2011年下半年以來,隨著宏觀經濟形勢的變化和宏觀經濟政策的調整,出現了部分地區和部分企業貸款難的問題。在許多企業經營比較困難的情況下,銀行業利潤卻持續高企,以至於有業內人士表示“銀行業利潤太高了,不好意思公布”。
 
  有論者認為,在貨幣政策轉向的大背景下,銀行惟利是圖,不顧企業死活,一味收貸,壓縮貸款規模,或以各種形式變相收費,抬高利率,結果迫使許多小企業去借高利貸,甚至出現了少數企業主和從事民間借貸的人士跑路、跳樓的現象。由此得出的結論似乎就是,銀行應當承擔社會責任,尤其是作為國有銀行,更應該責無旁貸,出手救助困難的企業和地方經濟。
 
  那麼,應當如何理解銀行社會責任?銀行應當如何承擔社會責任?
 
  ■ 企業為何要講社會責任
 
  企業為何要講社會責任?顯然,企業不是慈善組織,不是公益組織,企業的存在首先是為了獲得利潤,為投資者創造回報。這是區分贏利機構和非贏利機構的根本標準。因此,更恰當的問題應該是,企業是要講社會責任地贏利,還是不講社會責任地贏利?
 
  在古典經濟學看來,這個問題不應該存在,因為市場這只“看不見的手”會使每個個人和企業在追求個體利益最大化的同時使得社會利益最大化。企業家的社會責任就是利潤最大化。正是這一理論基礎中推導出了所謂“股東至上主義”,即企業的目標只有一個,亦即使股東利益最大化。如果要求企業對股東以外的“利益相關者”負責,就會使企業脫離贏利的本質,造成企業效率的損失,並進而造成社會福利的損失。
 
  然而,“股東至上主義”有賴於兩個前提:第一,企業沒有外部性,即企業的私人成本與社會成本完全一致;第二,分配公平。顯然,對很多企業而言,這兩個前提很難同時成立。這就引出了科斯所說的社會成本問題。由於私人成本和社會成本差異的存在,而市場又不能夠完全消除這種成本差異,因此就有了外部性問題。這種外部性大量的以負外部性的形式存在,但也有少數正外部性的存在。從理論上說,正外部性過大以及私人好處過小的產品和服務的市場供給必然不足,而應該由政府或公益組織提供,如國防、基礎設施、公共衛生等典型公共產品。
 
  以上顯性的外部性,是要求企業講社會責任的首要原因。另一個原因是社會公平問題,也可稱之為“隱性的外部性”或“道德上的外部性”,也是社會成本的一種。比如發展中國家大量存在的血汗工廠問題。一天1美元的工資可能就是當地勞動市場出清的市場有效工資,但在發達國家的公眾看來就是極度的不公和赤裸裸的剝削。耐克就曾經因為血汗工廠問題被推到輿論的風口浪尖,產品也遭到抵制。
 
  兩種外部性的存在,對企業承擔社會責任提出了客觀要求。從企業的角度看,承擔社會責任是有利的、雙贏的,因為可以減少負外部性或避免社會衝突。實證研究表明,企業承擔恰當的社會責任能夠為通過以下幾個渠道為企業帶來好處:減少與社會衝突、摩擦的風險;減少浪費、更好地利用資源;改善與監管者的關係;提升品牌形象,積累無形資本;提升員工的忠誠度和生產力;降低資金成本等。企業主動承擔恰當的社會責任,取得社會的認可和支持,客觀上是為自己營造更有利的發展環境,有助於企業長期可持續發展。 


【 第1頁 第2頁 第3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