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徹底預算改革是一場財政革命 | |
http://www.CRNTT.com 2012-02-12 09:33:00 |
證券時報發表安邦咨詢研究員李浩文章稱,所謂預算外資金,是指未納入財政預算管理的各種財政性資金,包括行政事業性收費、主管部門集中收入和其他預算外收入三種類型。據北京大學平新喬教授統計,1995~1999年的預算外膨脹主要源自於稅費,1999年後則主要來自地方政府的土地財政收入。那麼,預算外收入到底有多少呢?以2009為例,當年財政部公布的財政收入為68476.9億元,但據學界測算,全口徑政府收入達到114885.04億元,相差的4.6萬億元便是預算外收入,其中包括16116億元社會保險金、15910.2億元土地出讓金收入等非稅收入。 長期以來,預算外收入可謂地方政府的“命根子”。一方面,財權與事權的不平等,讓地方政府承擔了大量支出責任,但預算內的財力實際上難以支撐。此前有研究指出,地方政府預算外與預算內收入的比率幾乎是預算外與預算內支出比率的兩倍之多。可能的解釋是,預算外收入並不完全用於預算外支出,相當比例的預算外收入為預算內項目提供了資金。不過,將預算外收入的膨脹完全歸結為事權財權不平衡也不妥當。社科院金融所劉煜輝曾表示,地方政府的過度投資才是很多問題的症結。1994年“分稅制”後,中央與地方財政收入的比例基本穩定在5.5∶4.5。但全國財政收入近八成仍是給地方政府花的。2010年全國財政收入83000億,其中地方直接收入4萬億,中央稅收返還33000億,中央財政實際開銷是15900億。資金實際上都是投向了各種開發項目而非一般預算支出項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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