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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何中國央行開始青睞逆回購?

http://www.CRNTT.com   2012-11-27 08:40:16  


  中評社北京11月27日訊/從2012年第3季度起,中國央行開始頻繁使用逆回購這一工具向市場補充流動性。逆回購的規模逐漸放大,同時,期限不斷延長。投資者報發表中國社科院世經政所國際金融室副主任張明博士文章表示,逆回購並不是萬能的,當綜合考量各方面因素後需要降準時,央行應當該出手時就出手。

  自2011年底以來,為應對中國經濟增長減速,中國央行開始實施新一輪政策放鬆。2011年12月、2012年2月、2012年5月,央行連續三次下調法定存款準備金率,大型金融機構與中小型金融機構的法定存款準備金率分別由21.5%與19.5%下調至20.0%與18.0%。2012年6、7月,央行連續兩個月下調人民幣存貸款基準利率,1年期人民幣存款與貸款利率分別為3.50%與6.56%下調至3.00%與6.00%。隨著中國GDP同比增速由2012年第1季度的8.1%、2012年第2季度的7.6%進一步下滑至2012年第3季度的7.4%,央行需要進一步放鬆貨幣政策。

  然而,今年第3季度以來,央行不再依賴於降息與降准,而是頻繁使用逆回購。在2012年5月之前,央行只是偶爾使用逆回購這一工具,2005年1月至2012年4月這88個月期間,央行只有4個月使用了逆回購,且種類均為14天。而從2012年5月至2012年10月,央行已經連續6個月實施逆回購,逆回購總額達到3.6萬億元人民幣,且種類涵蓋了7天、14天與28天。兩個值得注意的趨勢是,其一,隨著時間推移,逆回購的規模逐漸放大,由2012年5月的890億元上升至2012年10月的1.14萬億元人民幣;其二,隨著時間推移,逆回購的期限開始延長。2012年5月,逆回購期限只有7天一種;從2012年6月起,逆回購期限擴展為7天與14天;從2012年9月起,逆回購期限進一步擴展為7天、14天與28天。

  文章分析,為何從2012年下半年起,中國央行開始青睞逆回購這一公開市場操作工具呢?主要原因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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