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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辨析:袁世凱因“二十一條”被罵賣國賊有點冤

http://www.CRNTT.com   2013-05-18 11:54:00  


 
三、袁世凱對日交涉成效顯著但仍無法避免喪權辱國

  1、袁世凱對日交涉取得了不小的效果,但在日本的脅迫下被迫簽訂《民四條約》

  袁世凱運用各種策略,使中日會談拖延了近3個月之久,日本最終失去了耐心,遂於5月7日向中國外交部提出最後通碟,限5月9日午後6時前給予答覆:“如到期不受到滿意之答覆,帝國政府將執認為必要之手段”。5月8日,在對外求助無效,國內又貧弱無力的局面線,袁世凱認為中國“國力未充,目前尚難以兵戎相見……為權衡利害,而至不得己接受日本通碟之要求”。最終,中日雙方在1915年5月25日簽訂了《民四條約》。從對日交涉的最終結果來看,雖然袁世凱最終仍無法避免妥協簽約喪權辱國的命運,但是其三個月的努力,的確己使中國的損失盡量減少。我們將《民四條約》與“二十一條”原本相比就會發現,最後簽訂的文本實際上只有“十二條”:原本中第五號的七條沒有簽訂,第四號全部删除,第三號中的兩條删除一條,第一、二號中的十一條最後簽訂的條文不是“留待日後磋商”,就是加進了限制條件。這些不得不說是袁世凱外交努力的結果,儘管不一定是最好的結果。

  應該說,《民四條約》是在日本武力脅迫下簽訂的,從提出“二十一條”起,日本就從來沒有停止過威脅袁世凱。比如3月8日,日置益訪晤曹汝霖,謂若於數日之內無滿意之承認,恐生不測之事。同時,日本還不斷地向山東和南滿增兵,以示軍事威脅。當英美俄都袖手旁邊甚至助紂為虐時,要想抗拒日方最後通牒,只有完全依靠中國自身實力,然而從當時中日實力的對比看,雙方懸殊太大。袁世凱曾向段棋瑞了解“為了保衛國土,中國軍隊能採取哪些行動”,段的答覆是:可以抵抗日本48小時,48小時以後,“聽候總統指示。”在日本發出最後通碟5月8日的國務會議上,幾乎所有的發言者都認為只有接受日本要求一途,獨段棋瑞一人主張動員軍隊。實際上,袁氏此前也曾有過與日本一戰的想法,早在3月23日他就對美使表露過:“我準備作一切可能的讓步,但必須以不削弱中國的獨立為前提。日本的行動可能迫使我採取另外一種政策。”然而鑒於甲午戰爭和八國聯軍入侵這兩次戰敗後割地賠款的慘痛教訓,袁世凱的確不敢輕啟戰端。誠如英國大使朱爾典所說:“中國的局勢至為危險……我想大總統……知彼知己,絕不敢輕啟釁端。聽說陸軍總民段祺瑞已經備戰幾個星期了,我不願見他(大總統)遭此慘運。”在反覆權衡和戰之輕重利害後,袁世凱最終被迫選擇了對日本妥協。

  也正是因為當時的國際形勢與中日實力對比狀況,一些學者對袁世凱等對日讓步表示了理解。比如當時尚在美國留學的胡適在其日記中寫道:“吾國此次對日交涉,可謂知己知彼,既知持重,又能有所不撓,能柔也能剛,此則歷來外交史所未見。”著名近代史學者蔣廷黻也說:“關於二十一條的交涉,袁世凱、曹汝霖、陸宗輿諸人都是愛國者,並且在當時形勢之下,他們的外交已做到盡頭。”陳恭祿分析袁氏讓步的原因說:“就國際形勢而言,中日強弱懸殊,和戰均不利中國,銜其輕重利害,決定大計,終乃迫而忍辱簽訂條約,何可厚非?”

  2、袁世凱將五月九日定為“國恥日”

  對此次外交失敗,袁世凱也視為“奇恥大辱”,他告誡國人說:“經此大難以後,大家務必認此次接受日本要求為奇恥大辱,本外薪嘗膽之精神,做奮發有為之事業。……埋頭十年,與日本抬頭相見,或可尚有希望。若事過境遷,因循忘恥,則不特今日之屈服奇恥無報復之時,恐十年以後,中國之危險,更甚於今日,亡國之痛,即在目前!”正是處於警醒後人的目的,袁世凱決定將五月九日定為“國恥紀念日”,並寫入教科書,以待後來者奮發圖強。無奈袁本人卻在半年之後執意稱帝,將“國恥”和“奮發圖強”之說拋之腦後,也難怪會落得罵名。

  參考資料:曹俊《袁世凱與中日“二十一條”交涉》;《顧維鈞回憶錄》第一分册,中華書局,1983年版;王芸生《六十年來中國與日本》第六卷;郭傳芹《“二十一條”外交事件中袁世凱政府新聞策略及傳播效果考察》;周晨《中日“二十一條”交涉期間的國民外交》;郭琳《袁世凱與“二十一條”簽訂始末》等。

結語

  應該說,袁世凱在對日“二十一條”交涉時還是盡了力的,石源華對袁氏外交“初則據理力爭,終則喪權辱國”是比較中肯的,後人評說此事,若一味斥責其喪權辱國而對其外交努力視而不見,的確有失公允。(來源:騰訊歷史第159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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