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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指望房產稅成降房價利器

http://www.CRNTT.com   2013-06-16 10:06:53  


 
  住房城鄉建設部住房政策專家委員會副主任顧雲昌表示,逐步以房產稅取代現有的土地出讓金和房產開發交易環節稅費,這個大方向是明確的,但房產稅改革影響重大,需要通過試點不斷摸索經驗,短期內全面開征房產稅的條件並不具備。

  “房產稅一旦推出,就將是一項長期的稅收制度,因此對房產稅進行制度設計時一定要考慮整個財稅體制改革和房地產市場健康發展的目標。”顧雲昌認為,房產稅的推出要實現三方面的目的:一是替代目前的土地出讓金制度,改變地方政府土地財政的現狀;二是遏制房地產市場的投機投資性需求,進而平抑房價;三是調節收入分配,讓占有更多社會資源的人支付更多的成本。從目前試點地區的情況看,還很難實現這三方面的目標,需要在不斷積累經驗的基礎上穩步推進。

  “現在上海試點的房產稅並不是典型的房產稅,更像是一種行為稅,是為了調節人們的購房行為,抑制房價過快上漲採取的措施,短期內按照這種模式擴大試點範圍是可能的,但如果要像歐美國家那樣開征財產稅類型的房產稅,恐怕只能作為中長期的目標。”中國人民大學財政金融學院朱青教授認為。

-房產稅該怎麼征?

  文章認為,與房產稅何時開征相比,普通百姓最為關注的,是房產稅將如何徵收的問題。

  按照目前上海的試點方案,對本地居民家庭新購第二套及以上住房和非本地居民家庭的新購住房徵收房產稅,稅率按房價高低分別暫定為0.6%和0.4%。重慶則是針對獨棟商品住宅、個人新購的高檔住房、無重慶戶籍未在當地工作人員所購第二套及以上住房徵收房產稅,稅率在0.5%—1.2%。

  與此同時,兩地對於進入徵收範圍的房產,都設置了一定的免稅面積。上海規定在合併計算的家庭全部住房面積人均超過60平方米時,才對屬新購住房超出部分的面積徵稅;重慶則規定獨棟商品住宅,免稅面積為180平方米;新購的獨棟商品住宅、高檔住房,免稅面積為100平方米。

  在更大範圍試點,會採用哪類方式,引起人們的猜想。

  “中國未來的房產稅改革,絕不可能覆蓋低收入人群。房產稅改革應該是堅持只調節高端,這個非常重要。”財政部財政科學研究所所長賈康(微博)表示,從滬渝兩地的試點情況看,房產稅推出應當是漸進式的,從高端住宅及新增住房為主入手,更具有可操作性。

  賈康建議,希望有關部門在研究之後,能夠盡快明確政策要點,即基本生活住房不收稅,但是超過了基本的標準,就要按照累進制來收稅。這樣,不但可以抑制投資投機性消費,也給廣大普通百姓一顆“定心丸”。

  基本生活住房不收稅,超過基本標準才收稅,是房產稅改革的一個明確思路。但對於基本生活住房的界定,目前學術界有兩種意見:一種是借鑒日本模式,對家庭擁有第一套住房不徵收,第二套稅率從低;另一種是按面積計算,可考慮人均住房面積在40或60平方米以下不徵稅,超過部分才徵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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