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馮霞:保護台商權益 大陸應修訂《台投法》

http://www.CRNTT.com   2016-09-03 00:08:31  


馮霞。(中評社 張爽攝)
  中評社北京9月3日電(記者 張爽)中國政法大學台灣法研究中心執行主任、海研會理事馮霞日前在出席第二屆京台法律實務專業研討會時表示,台商近幾年對基本待遇、政治、經濟和社會文化等全方位權益保護的要求凸顯,但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台灣同胞投資保護法》( 以下簡稱《台投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台灣同胞投資保護法實施細則》中對這些內容大部分沒有規定,大陸應當秉承“兩岸一家親”的理念,早日啟動《台投法》及其《實施細則》的修訂工作,進一步完善台商投資權益保障規定,為營造優越的台胞投資軟環境提供制度保障。
 
  “近幾年,台商對經濟方面的優惠政策的關注程度開始下降,而對基本待遇、政治、經濟和社會文化等全方位權益保護的要求凸顯,並從關注實體權利向關注實體權利和程序權利並重轉變。”馮霞說。

  “2010 年,全國人大常委會執法檢查組在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台灣同胞投資保護法》進行執法檢查的過程中,許多台商向檢查組反映他們在大陸權益的保護不能僅止於投資領域,還應涉及因其在大陸投資而衍生的在大陸居住等各方面的權益。”馮霞表示,台商希望政府能出台一些具體政策,使他們及其子女能扎根大陸,安居樂業。台商在就業、評職稱、子女就學、社會保障,還有購房、參加大陸的社會組織,包括當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等方面,都有強烈的要求。

  馮霞指出,台商的這些要求,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台灣同胞投資保護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台灣同胞投資保護法實施細則》中大部分沒有規定,即使稍有涉及,因不詳也無法操作。

  如何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台灣同胞投資保護法實施細則》進行修訂來滿足台商的新需求?馮霞認為,《實施細則》的修訂應當貫徹“一國兩制,和平統一”的大政方針,遵循兩岸為WTO 框架下特殊區域經濟合作的定位,立足於促進兩岸經濟融合和推動兩岸民眾融合,系統總結多年來台胞權益保障工作的實踐經驗,吸收近年來兩岸兩會協商所簽訂的一系列協議成果,以解決台商投資權益保障中客觀存在的實際問題為目標,以有效維護台商及其眷屬以及台幹及其眷屬在大陸投資、經商、生活、居住等各方面合法權益為基本出發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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