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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評智庫:大陸惠台政策變遷與認知

http://www.CRNTT.com   2018-05-20 00:05:32  


 
  二、台灣民間對大陸認知

  這次由大陸的國台辦、國家發改委,協調了29個機構,發布的31項惠台政策,基本上還是由於兩岸官方溝通因為九二共識爭議而中斷,大陸主要依據“以我為主,操之在我”的概念,單方面提出吸引台灣民眾前往大陸發展的措施。

  雖然台灣蔡英文政府的陸委會一如往昔強調,從未關閉兩岸協商大門,任何涉及兩岸人民權益與福祉的措施,不是單方面可以決定的;甚至還採取了禁止的態度,重申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33條規定,台灣人民不得擔任中國大陸黨政軍機關機構的成員,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的第90條也有相應的處罰。行政院院長賴清德講得更直接,他認為大陸最後目標是併吞台灣,不管是九二共識或是其他方式惠台,本質上是利中政策,“最後目的是併吞台灣,國人要清楚這點”。

  但平心而論,正如春秋時代管仲的《管子·禁藏》所言,“利之所在,雖千仞之山,無所不上,深源之下,無所不入”;尤其是在全球化時代,人員與資源的流動更形方便與暢旺,若是大陸惠台措施相對於台灣政策與環境優越,則台灣人才流往大陸的磁吸效應警訊,絕不是抱持兩岸零和賽局思維的當今執政當局,輕描淡寫台灣法令禁止規定就可消除的。

  以教育層面而言,31項惠台措施中,與教師相關的內容,包括鼓勵台灣教師到大陸高校任教,其在台灣取得的學術成果可納入工作評價體系;台灣專業人才可申請參與國家“千人計劃”,在大陸工作的台灣專業人才可申請參與國家“萬人計劃”;可申報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國家社會科學基金、國家傑出青年科學基金、國家藝術基金等各類基金專案;支持鼓勵兩岸教育文化科研機構開展中國文化、歷史、民族等領域研究和成果應用⋯⋯等。

  至於與學生相關的內容,則有可報名參加53項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81項技能人員職業資格考試;在大陸高校就讀臨床醫學專業碩士學位的台灣學生,在參加研究生學習一年後,可按照大陸醫師資格考試報名的相關規定申請參加考試;在台灣已獲取相應資格的台灣同胞在大陸申請證券、期貨、基金從業資格時,只需通過大陸法律法規考試,無需參加專業知識考試;為方便台灣同胞在大陸應聘工作,推動各類人事人才網站和企業線上招聘做好系統升級,支持使用台胞證註冊登錄等。

  相對台灣而言,高等教育的資源是一年不如一年;例如日前剛公布的“高教深耕計劃”,龍頭的台灣大學只獲得18億,遠不如“邁向頂尖大學計劃”拿到的31億。台大校方認為,18億扣掉研究中心、彈性薪資、社會責任,用於學校的最多12億,是頂尖大學的4成而已;以2017年來說,北京清華大學的每位學生經費,約為台大的4.6倍,而且近期每年以約20%至30%的速度成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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