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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英津:論複合式一國兩制台灣模式 | |
http://www.CRNTT.com 2018-06-27 00:41:36 |
“一國兩制”台灣模式會有區別於港澳模式的獨特設計。大陸方面並未將“一國兩制”凝固化,硬要台灣方面接受港澳版本的“一國兩制”,而認為“一國兩制”是一個開放的體系,其具體內容與操作模式需與台灣方面協商。大陸官方曾在不同場合多次聲稱,兩岸統一的事宜(包括國名等政治符號)需要由兩岸協商來解決。台灣問題與港澳問題的最大不同在於,港澳與中央政府之間不存在主權行使的爭議,所以,港澳就較容易接受“一國兩制”;而台灣與大陸之間存在著主權行使的爭議,由於歷史原因,台灣政權具有一定的“國家外觀”,台方有自己的“中央政府”架構、“憲法”、“國旗”、“國徽”和“國歌”等一整套政治符號,台灣民眾有強烈的“國家意識”。自1949年以來兩岸之間一直存在主權行使權爭議,甚至部分台灣人士還主張台灣是一個“主權獨立的國家”。所以,“一國兩制”適用於台灣問題,其難點是如何解決兩岸“同屬一國”的問題,這也是“一國兩制”適用於台灣的最大困難所在。 複合式“一國兩制”台灣模式的初步建構 在台灣方面看來,“一國兩制”屬於“垂直統一模式”,該統一模式在事實上把台灣變成了香港、澳門一樣的地方行政單位,這與他們所一貫主張的“兩岸對等”是不相容的。所以,他們明確表示不接受大陸的“一國兩制”模式。在現行“一國兩制”構想用來解決台灣問題遇到阻力的情況下,筆者提出一種既能體現“一個中國”原則,又能兼顧“兩岸對等”,同時還在整體上不改變中國單一制國家結構形式的“一國兩制”台灣模式構想,筆者將其稱為複合式“一國兩制”台灣模式。該模式構想的特點主要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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