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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評月刊:論民粹式直接民主的內在缺陷

http://www.CRNTT.com   2024-01-14 00:01:26  


 
      二、民粹主義對直接民主的理想敘事 

  “直接民主”是貫徹“人民”普遍意志最直接的體現,最初就被民粹主義魅力領袖調動民眾參與激情的口號來使用。離開了“人民”的民主,不能算作是真正的民主。在民粹主義的語言修辭中,“直接民主”似乎成為了糾正一切、解救社會的“救世主”。

  (一)直接民主是實踐“人民主權”的最佳樣態

  人民主權是近代民族國家形成以來的主要政治準則。可是,隨著作為人民主權與憲政黏合劑的政黨逐漸卡特爾化,意識形態模棱兩可,在社會經濟危機的催化下,人民對傳統政黨的失望,代議制政府遂而出現合法性問題。“人民”已不再相信在既有的制度下自己還擁有所謂的“主權”,因而恢復“人民主權”和重建政府的“合法性”就成為民粹主義可依附的材料和環境。對“人民主權”的復原,是民粹主義從一開始就依賴的主張,也是喚起民眾和建構“人民”最重要的理論源泉。“民粹主義尋求以‘人民’的名義發聲,它的顯著特點就是人民主權優先、直接民主和強烈地反對精英主義”。〔12〕民粹主義的這些特點道出了他們將如何改變既有的政治現狀,即他們認為衹有他們自己能夠取代精英、所有代議和中介機構來恢復人民主權。〔13〕換言之,以直接民主為指向的民粹式民主才是恢復人民主權的正確選擇。

  在民粹主義的意識形態中,直接民主被想像成了“人民主權”的化身,衹有求諸於直接民主,“人民主權”才算得以真正的落實。“人民主權中的‘人民’是一個統一的單元,其往往衹能通過公民投票等直接民主手段存在於政治之中”。〔14〕由此,以直接民主為主要形式的多數表達成為判定“人民”的聲音是否得到了傾聽和判定政治合法性的唯一尺規。衹要民粹主義者能夠牢牢掌控“人民主權”的民主話語,那麼他們也就成為了“人民”的唯一的、合法的代表。“人民主權”與“直接民主”的結合賦予民粹主義在道德上和程式上的合法性。這就不難想見,民粹主義領導人會宣稱政治離“人民”越來越遙遠,民粹主義是一種切實可行的工具,使既定的權威和權力關係去合法化,以便從一個明顯強大的精英手中奪回失去的權力。〔15〕需要注意的是,民粹主義對“人民主權”和“直接民主”的構想與使用,還暗含著對建制派及其精英去合法化的一面,因為衹有先對“他者”進行否定和去合法化,才能建構起自身的合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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