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鹽城“水污染事故”,誰來擔責?

http://www.CRNTT.com   2009-02-22 10:53:27  


鹽城城西自來水廠取水口上游緊靠着多家化工廠。
  中評社北京2月22日訊/湖南紅網今天載文《“水污染事故”應該誰來擔責?》。文章指出,據環保部門初步查明,近日鹽城給數十萬當地市民生活造成嚴重影響的水污染事件是取水口上游一家化工廠偷排污水所致。然而現在卻還沒有任何一位責任人站出來主動向公眾道歉,承擔應該承擔的責任。全文如下:
 
  今天早晨,江蘇省鹽城市城西水源遭酚類化合物污染,兩家自來水廠關閉,數十萬市民飲水受到影響,目前尚未發現有人中毒。據環保部門初步查明,鹽城水污染事件是取水口上游一家化工廠偷排污水所致。(2月21日《中國青年報》)
  
  根據資料顯示,含酚廢水是當今世界上危害大、污染範圍較廣的工業廢水之一,這樣的工業廢水怎麼就排進了飲用水源處?新聞說,一個原因是這家化工廠偷排污水。另一個原因是恰逢鹽城前天下大雨,污水就流到了鹽城市的水源地,污水順流而下,流進新洋港,最終導致了鹽城歷史上罕見的水污染事件。事情很明顯,這是一起人為因素引起的污染事故。既然是人為引起,那就應該追究肇事者,失職者,以及監管失職者的責任。事情也很簡單,出了這樣嚴重的事故,誰都要為自己的過錯買單,誰都要為自己的失職買單,誰都應該承擔自己本來就應該承擔的責任。
  
  但很遺憾的一件事情是,出現了這樣罕見的水污染事件,給數十萬當地市民生活造成了嚴重的影響。現在卻還沒有任何一位責任人站出來主動向公眾道歉,主動來承擔自己本來就應該承擔的責任。到目前為止,我們就只知道,責任的主體是這家名為“鹽城市標新化工有限公司”的企業,按照當事人的口吻,好像大雨也要承擔一部分責任?也不能不說,這儼然已經成了當前很多地方處理突發污染事故的一種潛規則。開始先是以事件過程細節未清楚,所以要成立所謂的調查組來進行調查,然後慢慢的拖延,等公眾輿論焦點逐漸轉移到其它新的公共事件上去了。再迅速的出台調查意見,迅速的找一兩個替罪羊,將大事化小,小事化無。在這種過程中,很多人就可以順利的推卸了自己本來應該承擔的責任,逃脫了他們本來應該受到的問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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