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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長日記:拆遷戶上訪按“敵對勢力辦” | |
http://www.CRNTT.com 2010-07-19 11:19:44 |
“五招三十六法” 2003年12月30日,“局長日記”在這一天記錄道:“區委區政府召開市人大、市政協的兩會維穩工作,陳大慶(時任開福區常委、政法委書記)布置維穩工作方案。”同時對開福區的維穩工作給予肯定,“責任落實,人員到位,政令暢通”,“力度大,得到市政府的好評”。陳大慶同時布置任務,“在元月1日到16日之間要不發生到市、京的上訪”,“要堅決堵住‘堵路’、‘堵政府’的事件發生。” 一位房屋拆遷民間維權人士分析“局長日記”後認為,該日記記錄的拆遷方法以及息訪手段至今仍在長沙乃至周邊地區沿用。他認為,芙蓉區東牌樓“和諧”拆遷的“五招三十六法”,有青出於藍勝於藍之勢。 2010年7月8日晚,東牌樓霓虹燈閃爍,一片熱鬧氣氛。周邊有平和堂、酒吧一條街,屬於長沙最中心、最繁華的五一商圈。 “二折到三折啦!”一排排兩米左右的藍色圍擋,擋不住後面商鋪甩貨的叫賣聲。大紅色的“征”字取代了“拆”字,在霓虹燈的照耀下,顯出一種棗紅色。周圍的一個紅色圈圈不僅圈住了“征”字,也圈住了那片地——東至蔡鍔路、西至黃興路、南至解放西路、北至東牌樓路範圍內9.2894公頃。 這是自2009年7月,《長沙市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安置工作規定》正式實施後的首個“東牌樓棚戶區改造徵收”項目。 該政策從字面上去掉了此前拆遷中暴力、血腥等強制性色彩,其最大的亮點是將拆遷改為徵收,這一政策也被認為是國務院修改《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前的先行試點。 一份比徵收令更為詳細的“徵收補償安置實施方案”,擺在了東牌樓居民面前——原殷殷期盼的就地安置,最終化為泡影。“政府打著棚戶區改造徵收國有土地,實為商業開發。”東牌樓居民將矛頭直指政府。 不僅如此,按照芙蓉區公布的補償基價,東牌樓徵收補償為每平方米4562元,“已是長沙市棚戶區改造中最高”——岳麓區是每平方米3278元,中山區是每平方米4391元。加上提前搬遷獎勵、支持重點工程獎勵、尋找房源等獎勵,東牌樓最積極的居民房算下來每平方米要6000多元。 芙蓉區委書記鐘鋼在一次視察中說,公安、城管等部門要加大工作力度;工商、稅務等部門要加大對經營戶的管理力度,對個別國家工作人員身份的徵收戶,不積極配合徵收工作的,要通過其單位、部門做工作;對於困難戶,要積極為其解決實際困難,爭取早日簽訂協議。僅僅3天,芙蓉區東牌樓棚改項目徵收指揮部(以下簡稱東牌樓指揮部)便與102戶簽訂了協議。 “這是用的第4法‘最低住房保障法’和第13法‘化整為零法’”。有住戶議論到,她還提供了一份據說是東牌樓指揮部的經驗推廣資料,裡面例舉了“五招三十六法”。其中第五招是“以法拆遷,公平正義”,下面6法中,“治安管理”由公安部門對拆遷戶全程跟蹤,加大法制教育力度,而“檢查介入”,則是拆遷戶個別要價過高的情況下,由檢察院介入。 2009年11月9日,下午3點多,居民穆明德的丈夫正在家中狹小的店面裡照料生意。七八個身份不明的人闖了進來,抬手抬腳、不由分說地將他拖出店面。就在3天前,徵收指揮部曾發布一道措辭強硬的命令,要求徵收範圍內的商戶必須在3天內停止經營。穆明德對此毫不理會——這個經營壽服等喪葬用品、證照齊全的小店,是她家的祖傳產業,停業即意味著斷絕一家人的生計。 在湘潭市加快新型城市化步伐,大力推進“兩型社會”建設之時,2009年11月6日,湘潭市副市長談文勝率領各部門負責人前往長沙,考察學習長沙城市房屋拆遷和棚戶區改造的先進經驗。 據長沙市一位不願透露姓名的官員透露,開福區拆遷模式和芙蓉區的“和諧”拆遷模式已經在湖南各地遍地生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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