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拷問李連傑壹基金“生死門”

http://www.CRNTT.com   2010-09-15 10:26:33  


 
  據央視報道,中國基金會分為公募和非公募兩種。公募基金有權向公眾募捐,而非公募基金無權向公眾募捐。中國沒有民辦公募慈善基金會的先例。壹基金計劃就是與中國紅十字簽訂一個三年合約計劃,它雖然暫時掛靠在中國紅十字會的名下,可以向公眾募款,但是沒有獨立的賬戶和公章,所以壹基金潛力巨大的手機平台的捐款,因為賬戶的不獨立,而在操作上存在嚴重的不便。再加上三年合約即將期滿,這個“沒有身份證”的基金將何去何從尚未可知。

  清華大學創新與社會責任研究中心主任鄧國勝給壹基金指明了一個“方向”:要麼繼續打擦邊球,要麼把它升級為公募基金會。為什麼給方向加了引號?因為鄧主任自己也表示“在現行的法律法規里,要實現很難。”民間機構要成為具有公募資格的基金會,最大的問題是找不到業務主管部門,很多業務主管部門不願意承擔這個責任和風險。因為主管部門會顧忌到它的“民間性”,怕出現政治上的風險,也怕萬一出現貪污腐敗,容易激起公憤。

  坦白說,雖然中國人自古就有樂善好施的傳統,但是在眼下慈善法律法規不健全、慈善組織公信力匱乏的現實語境下,出現上述顧慮不難理解。

  但是正如魯迅先生所說:“倘說待到純熟了才可以動手,那是雖是村婦也不至於這樣蠢。她的孩子學走路,即使跌倒了,她決不至於叫孩子從此躺在床上,待到學會了走法再下地面來的。”

  民間慈善組織也同樣如此,雖然我們的民間慈善事業尚存在著諸多問題,但這也如同小孩子學走路一樣,總得邁出第一步,總得有人在背後扶持著、引導著,才能越走越好、越走越順。

  在此不禁想到一個問題,李連傑和他的壹基金遭遇尷尬後,由於其社會影響力,能夠在第一時間得到公眾的廣泛關注。那麼,其他諸如王連傑、張連傑等和他們那些沒有名人光環籠罩的民間慈善力量,又會面臨著怎樣的處境呢?

  誠如中華慈善總會理事章立凡所言,良好的民間慈善需要有三個層面的土壤:法律、道德和文化。最近幾年,我們共同見證了民間慈善力量的成長,既然他們已經邁出了第一步,那麼,為了讓其在以後的道路上更加專業化、制度化,就迫切需要完善我們已經滯後的慈善立法,同時也需要政府進行稅收政策的扶持。惟其如此,民間慈善的困境才能得到有效緩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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