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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年規劃涉台部分因時空背景變化而調整

http://www.CRNTT.com   2010-10-28 08:28:43  


 
  一、主題作了調整。五年前,正是陳水扁利用其所掌握的權力,大搞“一邊一國”、“公投入憲”及“廢統”等“台獨”分裂活動之際,反“台獨”鬥爭十分尖銳和艱巨。因而“建議”的文字內容,除了是重申“江八點”和包括反“台獨”內容在內的“胡四點”之外,還特別強調“貫徹實施《反分裂國家法》”,“加強與反對‘台獨’、主張發展兩岸關係的台灣各黨派的對話和交流”。

  而今年的“建議”因為是在台灣地區已由主張“九二共識”的中國國民黨掌權,並已恢復兩岸協商,簽署了包括“ECFA”在內的十二項協議的背景下提出的,故除了是繼續重申“江八點”之外,也引進了胡錦濤新的涉台論述即“胡六點”,並強調要“牢牢把握兩岸關係和平發展主題,反對‘台獨”分裂活動”。這一句新論述,既是針對目前“台獨”分裂勢力仍不甘心失敗,更有可能是為二零一二年台灣地區有可能會再次“政黨輪替”預作準備,因為二零一二年的“總統”選舉時,正好是在“十二五”規劃的實施期間之中。

  二、具體任務也做了適當調整。由於在過去的五年間,台灣地區的政治生態環境發生了重大變化,使“十一五規劃”中有關推動“三通”、促進建立穩定的兩岸經貿合作機制的內容得到順利實現,尤其是恢復了兩岸談判,故在具體任務上,已由五年前的“推動在一個中國原則基礎上恢復兩岸對話和談判”,調整為“鞏固兩岸關係發展基礎,推及進兩岸交往機制化進程,構建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發展框架”。這後一句,似是暗示要在“十二五”規劃期間,在鞏固和發展兩岸制度化協商的基礎上,推動進行兩岸政治對話和談判。也正因為現在已經恢復了兩岸會談並已簽署了“ECFA”,故五年前“建議”所提出的“促進建立穩定的兩岸經貿合作機制”任務,調整為“深化兩岸經濟合作,落實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議,促進雙向投資,加強新興產業、金融等現代服務業合作”,大有“更上層樓”之意。

  三、提出兩岸會談新內容。“十二五規劃”的“建議”,在“十一五規劃”“擴大兩岸民間交流與往來”的基礎上,除將之調整為“積極擴大兩岸各界往來”之外,還增加了“加強兩岸文化、教育等領域交流合作”。可能這部份內容,就是未來兩岸兩會商談的內容,亦即進行洽簽文化、教育合作協議的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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