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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兩岸民事安全機制刻不容緩

http://www.CRNTT.com   2010-11-06 10:46:46  


大陸遊客遭逢不幸,台灣政界似乎很少以同情的人性加以反思。
  中評社台北11月6日訊/台大政治系教授、兩岸統合學會理事長張亞中今天在《旺報》發表文章“建立兩岸民事安全機制刻不容緩”。作者認為:“兩岸如果能夠在民事安全上建立互信機制,將可以產生兩個重要的功能。一是可以增加兩岸是命運共同體的感覺,透過機制的相互合作與扶持,將可以逐步累積兩岸已經逐漸在減弱的重疊認同;另一是可以產生‘外溢’效果,為日後要進行的軍事互信機制先累積互信與基礎。”文章內容如下:

  大陸遊客在蘇花公路失蹤已十多天,軍方全力搜尋仍無所獲,《旺報》社評日前建議政府考慮兩岸合作救援,作為未來建立軍事互信機制的基礎。我們認為這個建議非常可貴,兩岸無論從人道上或是政治上均應該儘早展開有關民事安全的協商。

           民事救援管道尚未建立

  隨著兩岸的交流互動日益頻繁,在一個高度相互依存的今天,特別是兩岸一衣帶水,目前人員、貨物、貿易、金融往來密切,早已經是一個命運共同體。近年來,兩岸偶有民事災難,但是由於台灣在政治方面有所禁忌,也使得兩岸在面對人民安全等民事問題時,無法及時建立聯繫救援管道。

  以去年的八八風災為例,台灣方面同意美國派遣直升機協助救援,但卻排斥大陸方面所提供相關合作,在後續的組合屋是否含甲醛過量的問題上,也出現了不同的見解看法。再加上近年來H1N1新流感以及可能產生的衛生安全問題,兩岸建立民事安全機制已是兩岸交流過程中的必要工作。缺少這一部分,兩岸目前的經貿交流是有缺陷的。

  民事安全機制可以處理的事情太多了,例如,颱風對兩岸均會造成影響,兩岸氣象單位可以建立合作機制,進行兩岸氣象觀測合作及預報信息交流,共同建立預警系統,將天然災害預報的準確度進一步提高,降低人民生命財產損失。另外由於兩岸地理位置相近,在其他環保議題方面,例如沙塵暴、酸雨等也可以進行機制性的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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