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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光標撒錢行善之旅為何事與願違?

http://www.CRNTT.com   2011-02-12 09:05:55  


 
  ◎善行應避免像“用錢買感謝”

  在美國社會長期培養的共識下,沒有任何富豪會用擺出現金教人家當面領取、當面表達感謝來行善的。並不是美國富豪不喜歡被人家奉承、被人家感謝的輕飄飄感受,而是因為這樣的行為太接近“用錢買感謝”,太像直接的交易行為。而美國的文明標準共識之一,就是善行應該盡量遠離自私的交易考量。被看成是“用錢買感謝”,善行意義就大打折扣,反而獲取不了“慈善家”名號,豈不得不償失?
 
  ◎兩個典型事例:成龍與李連傑

  同為著名動作影星,成龍有以自己名字命名的慈善基金會,李連傑一手創立了壹基金。但成龍曾不認同李連傑的壹基金,理由是“我捐的都是自己的錢,都是辛苦錢,跟很多基金是別人捐的不一樣”。成龍對慈善事業理解,只是停留在簡單的捐錢善意上。如今壹基金已成為一家國內著名的專業NGO,沒有人會說李連傑在作秀;而成龍基金會仍被看成明星捐錢作秀慈善的代表。
 
  ◎希望陳光標先生三思後行

  行善是文明社會的應有之義,但姿勢不雅的發錢式行善,不應是文明社會的慈善態度。陳光標先生說回大陸還要大搞這種發紅包式行善,希望他和他的效仿者三思後行。但正如台灣媒體所說:“慈善事業需要監管框架、公民意識和公共空間,中國目前三者都有所欠缺。陳光標做善事,雖然姿勢不雅,但不能否定他的善意”。(來源:搜狐論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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