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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產向中紀委公示,何不直接向民眾公開 | |
http://www.CRNTT.com 2012-03-09 10:40:26 |
為什麼要公開官員財產 政府職務是公共性的,不是私人的 政府的權力是公共性的,它存在的第一要義就是服務於民眾,為民眾提供基本的公共服務,政府官員也就是要履行這一職責。政府權力不是某一個人的私有物,政府官員在某個職務上的時候,意味著他也掌握了這樣一項權力,這個權力是有濫用的可能性的。 同時,如果權力不公開透明,可能帶來兩個方面的惡果,一是讓本來恪盡職守的官員,被聲色犬馬所誘惑,讓權力本應服務於公共事務這一性質改變,而變成謀取私利的工具。二是權力一旦變成私人用途,最大的受害者無疑是普通的民眾,公共服務得不到保障,甚至可能因公共服務質量問題嚴重而危及性命。 官員履行職務等於無隱私? 每一個官員都是一個個人,都可能有一個家庭,官員孩子出國留學等問題都應該是私人問題,但是為何官員就沒有隱私呢。顯然不是這樣,官員未成年人子女的隱私還是要保護的,官員家人當然不受言論攻擊且受保護。但是官員本人不行,他的一舉一動都事關一方百姓的福祉,凡是有可能私用權力、有可能影響到民眾福利的官員個人行為,都不是官員個人的隱私。 權力的公共性決定了這一點,這也是政府職員這個職業起碼的要求,所以用隱私或其他理由搪塞,最終的結果只能是導致隊民眾公共服務供給的下降。 民眾能不能監督官員? 還存在著一種論調,認為民眾的智力有限,總是從自己的角度看待問題,沒有大局意識。這也不影響民眾對官員財產進行公示。首先,官員公示財產,不僅僅是為了獲得監督,還在於塑造政府的公信力。其次,官員公示財產,事關民眾的福祉,民眾對直接服務於他的官員表達關心,本是常情,也有利於了解官員的狀況。最後,民眾知悉官員財產,才能讓坊間的傳聞不攻自破,對官員的質疑個人化,而不再是整個政府職員隊伍了,這對官員和民眾都是好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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