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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看劉鐵男落馬?

http://www.CRNTT.com   2013-05-14 11:42:54  


 
發改委系統尋租的特征

  發改委坐擁天量審批權,而有審批權就可能導致尋租

  國家發改委是脫胎於國家計劃委員會的國務院職能機構,是綜合研究擬訂經濟和社會發展政策,進行總量平衡,指導總體經濟體制改革的宏觀調控部門。發改委的具體職責有15項之多,涉及各個部門方方面面,有“小國務院”之稱。

  而發改委作為一個機構,最大的特點就在於,坐擁天量審批權。就拿發改委的第五項職責來說:“……安排中央財政性建設資金,按國務院規定權限審批、核准、審核重大建設項目、重大外資項目、境外資源開發類重大投資項目和大額用匯投資項目。……”凡是重大項目,就要找發改委審批。之所以項目需要審批,是出於“宏觀調控的需求”,比如,在“投資過熱”的時候,發改委要挑出哪些項目不能上,哪些項目能上。很顯然,這種審批權對於企業來說,是至關重要的。 

  而“審批權即是尋租權”,無數的腐敗案件都是這麼來的,前藥監局局長鄭筱萸能在10年內肆無忌憚地利用藥品審批權牟利即為明證。

  審批標準模糊,高低官員均可能弄權

  而發改委不僅有很大的審批權,而且怎麼個審批往往沒有標準可言,經常由具體審批的人說了算。由於項目是級級遞交,使得各級別官員都有弄權的可能。這使得各級發改委都有大大小小的官員落馬,腐敗的原因也是多種多樣,“私自給配額”、“幫助攬工程”、“土地腐敗”等等等。 

  涉海外投資尋租異常隱秘,若無情婦舉報難露馬腳

  具體到劉鐵男這種腐敗,則是發改委系統腐敗中最為隱秘,難以查處的一種——“海外投資審批尋租”。按照正常的境外投資審批手續,國內企業的對外投資必須經過國家發改委的批准才能取得資質,這使得尋租成為可能。 

  羅昌平在2008年時,就曾報道過“海外投資審批尋租第一案”——原發改委國外資金利用司助理巡視員何連中受賄被判處有期徒刑12年,沒收個人被扣押的全部財產。判決書稱:1996年至2006年間,何利用擔任原國家發展計劃委員會(下稱國家計委)外資司海外投資處處長、發改委外資司助理巡視員等職務便利,近40次收受來自十家不同公司的賄賂,總計人民幣105.6萬元。

  海外投資尋租的隱秘之處在於,海外投資審批最主要的目的是國家要掌握海外投資的情況,在國內並無明顯的利益受害人,因此審批者往往可以肆無忌憚索賄尋租。而且,劉鐵男和倪日濤這種官商勾結,利用裙帶關係,玩起了非常高端的左手賣給右手的資本遊戲,就更難讓人發現問題所在。 

  劉鐵男案與何連中案之所以暴露,其偶然因素都是“情婦”,劉鐵男是因利益與情婦反目,何連中也是與情婦不合,前者情婦向記者舉報,後者情婦則向有關部門舉報。若沒有這種明確的線索,恐怕這些持續了10年以上的尋租行為都很難暴露。 

  2012年中國海外投資增長14%,總投資額高達772.2億美元,在絕大多數投資都要報批的情況下,類似的腐敗尋租到底會有多少?

結語

  只要權力部門能隨意在各個項目插腳,只要審批權仍牢牢把握在官員手中,不管怎麼舉報監督,腐敗尋租行為都很難根治。只有進一步地取消行政審批權,更多地讓市場機制來解決問題,腐敗尋租才能根本上好轉。 (原題:劉鐵男落馬,反腐劍指行政審批權 來源:騰訊評論今日話題2013-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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