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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法烏龍修法暴露民進黨軟肋

http://www.CRNTT.com   2013-06-07 08:42:31  


 
  蘇貞昌要求“行政院”提“覆議案”,江宜樺予以拒絕,除了是他所指的這個法案是由“立委”提案,與“政府”無關,解鈴還需系鈴人的正當理由之外,還有一個不宜說出口的憲政理由,那就是避免節外生枝,被在野黨利用來操弄成“倒閣案”。實際上,按照“憲法”規定,“覆議”與“倒閣”是緊連在一起的,倘“覆議”失敗,“立法院”維持原案時,“行政院長”應即“接受或辭職”。雖然國民黨在“立法院”佔過半議席,但“不怕一萬,只怕萬一”,還是避免出現閃失為佳。

  那就只能是由“立委”提出“複議案”了。“立委複議”是指“立委”對於法律案、預算案部分或全案的決議有異議時,得於原案表決後,下次“院會”散會前,提出“複議”動議,以表決決定通不通過。“複議”動議經表決後,不得再為之。這是“立委”的“自我救濟”手段。據說,民進黨“立委”正在進行連署,爭取翻案。為了趕在“總統”公佈新《會計法》的十天之內完成“複議”,還希望能提前在十日舉行“臨時會”。這又是一個笑話,當初民進黨“立委”為了阻擾《海協會在台設立辦事機構條例》的審議,是極力反對召開“臨時會”的。現在卻為了自己的立法疏失,要求召開“臨時會”,而且還要比國民黨所規劃的日期提前幾天,端的是自打嘴巴。

  然而,“知衰”的民進黨“立委”仍不忘“跌倒落地還要抓把沙”,竟然要籍著連署“複議案”之機夾帶私貨,將“國務機要費”一併納入討論,為陳水扁“脫罪”,以求化解綠營內部的不滿聲浪。民進黨“立院”黨團總召柯建銘在中常會上就提及,民代報帳“除罪化”後,陳水扁“國務機要費”“除罪化”的部份,以後就有正當性可跟國民黨進行攻防;接下來就沒有理由判陳水扁的“國務機要費案”有罪,屆時民進黨即可脫掉“貪腐”的罵名。這不要說是必會引發社會嘩然,就是在民進黨內,也有人不以為然。實際上,當謝長廷在聽到柯建銘此議後,就大表驚訝,直呼“我今天第一次聽到,《會計法》跟阿扁有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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