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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評月刊:兩岸司法人工智能應用與前景導向

http://www.CRNTT.com   2025-02-08 00:16:52  


  中評社香港2月8日電/中國政法大學證據科學研究院博士研究生張正昌在中評智庫基金會主辦的《中國評論》月刊2024年10月號發表專文《兩岸司法人工智能應用的現實樣態與前景導向》,作者認為:海峽兩岸均在使用司法人工智能輔助司法活動,既有共性又有分殊。兩相比較,大陸在司法人工智能應用功能覆蓋面上較台灣地區更為廣闊,且功能配置上更加豐富。台灣地區在司法人工智能准入限制上較大陸更加嚴格。總體而言,大陸采取發展優先模式,台灣地區則采取安全優先模式。由於妥善利用司法人工智能可提升司法裁判統一性,增強司法裁判公正性,滿足兩岸民衆對司法活動理解的最大公約數,增強對融合進程的接受性,因此無論是從當下還是長遠來看,司法人工智能都有推動兩岸法治融合的潛能,應將此作為一種應用的前景導向。就具體建構而言,可在包容性規制理念的指引下,分階段建構完善的法律程序,利用司法人工智能促進兩岸心靈契合,助力兩岸法治穩健融合。文章內容如下:
  
  近年來,海峽兩岸均高度重視人工智能(台灣地區多稱人工智慧)產業發展,并專門出台相應規劃予以支持。其中,司法領域人工智能應用蔚然成風,受到兩岸民衆共同關注。基於兩岸統一的歷史大勢不可阻擋這一時代命題,兩岸融合發展進程也將不斷向前推動,在這一宏觀態勢中,實現法治融合當居關鍵位置。2023年《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支持福建探索海峽兩岸融合發展新路 建設兩岸融合發展示範區的意見》明確提出應完善涉台司法服務。相應而言,司法人工智能應用蘊含強化司法統一協調性與增強司法可接受性的潛能,若能在正確引導下持續優化,將發揮促進法治融合的潛力。因此,如何促使兩岸司法人工智能應用進一步發展,藉助其力量探索出一條實現兩岸法治融合願景的新路,便成為重要問題。

  一、兩岸司法人工智能應用的現實樣態考察

  兩岸發展司法人工智能均已歷時十年有餘,但在應用廣度與深度上有所不同。為洞悉實踐情況,可分別從應用方式與應用規制兩大維度進行檢視,以期全面展示圖景,提煉基本模式。此外,全面考察兩岸司法人工智能應用的現實樣態,亦是分析其促進兩岸法治融合潛能的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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