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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貪官員女兒開博喊冤的司法訴求

http://www.CRNTT.com   2010-01-20 10:32:57  


吳芳宜博客圖文并茂介紹爺爺奶奶做手工幫補家用
  中評社北京1月20日訊/媒體報道,湖南邵陽市城步縣原縣委書記吳藝珍去年涉嫌瀆職和受賄落馬,近日其女兒吳芳宜開博撰寫多篇日志為父親辯護。吳芳宜在網上大曬家底,以爺爺奶奶仍在打工買菜住陋房來證明父親的清白。《華商報》今天刊登評論員畢詩成的文章“涉貪官員女兒開博喊冤的司法訴求”,作者表示,“在一個還存在不少弊病的社會,在一個司法的獨立公正仍然深受考驗的社會,我們當然不能把一個女孩的為父喊冤過分解讀,但它作為一種存在,卻應該被深刻反思。”文章內容如下:

  因涉嫌瀆職和受賄,湖南城步縣原縣委書記吳藝珍年前被檢察機關起訴,並被終止全國人大代表資格。近日,在吳藝珍案開審之際,其女兒吳芳宜在網上開通博客,撰寫多篇日志為父親“辯護”,披露家庭細節,稱父親為官清廉,乃官場“劉羅鍋”。據她的日志,其爺爺奶奶,“為了掙幾個小錢”每天仍在打工賣菜,此外,她還公布了家庭住房照片,裝修樸實,甚至可說是“簡陋”。

  這是一起新鮮事,在網上引起了軒然大波。撇開吳藝珍“真貪假貪”不論,從倫理的角度,一位女兒為父親“喊冤”,倒也屬於人之常情;從公民權利角度,公民利用合法渠道為身陷訴訟的親人辯護,似乎也是基本的權利。至於有人憂慮會干擾司法,可能有些多慮了:中國的司法畢竟不是泥巴捏的,有自己的獨立判斷,起碼現在還看不出幾十萬網民的“圍觀”,會對司法形成扭曲之力。況且作為一名法律專業的大學生,吳芳宜所表達的多是一些感性內容,還看不出有違反法律之嫌。

  自古就不缺少為父喊冤者,這一次只不過是“上了網、開了博”而已。公民的民主權利借助新的科技手段得到提升,本就是一件正常的事情。辯護渠道網絡化終究還是一種進步,最起碼就現實看來,應該還是利大於弊的。所以,對於這種“網上辯護”,非但不必如臨大敵,反倒可以作為對司法的另一種監督形式,只要適當規範並且用好,很可能推動普通公眾對於司法的監督水平上一個新台階。

  不妨想想看,為什麼有那麼多網民力挺吳芳宜?他們真的具備分辨“清官貪官”的能力嗎?顯然不是。正是因為司法常常不太透明,存在不少不公正的地方,於是一看到有人公開對司法提出質疑,便不問青紅皂白不問是非曲直,力挺質疑者。這裡面有情緒化的成分,但也有值得我們反思的地方,有助於推動司法提高透明度。實際上,當前很多腐敗案件,老百姓常常只能看到偶然性披露的一點信息,甚至只是幹巴巴的幾個數字,所以坊間才會有一些 “落馬是因為違法還是因為站錯隊”之類的胡亂猜疑。這些東西本身也在傷害司法的公信力。

  吳芳宜的喊冤到底能起到怎樣的作用?她博客中的一句話讓筆者很是心動:“在我父親這件案子上,我只是希望通過民意途徑來達到監督法律公開公正公平審判的目的,並不是有網友所質疑的那樣,想要開脫。”也就是說,她要說話,她要發言,是希望讓她父親的案子被放到全國公眾的眼皮底下,從而保證“監督法律公開公正公平審判”。這是一種渴望通過健康監督保證司法公正的渴求,實在談不上“博取老百姓同情影響司法公正”的高帽子。

  筆者不是專業的法律人士,但總覺得,即便是在審案件,只要是倡導程序的正義,便大致談不上“干擾司法”。相反,它多半會是“監督司法”。“其實我們沒有要求更多,我們只希望父親能夠被異地審理,而不是在邵陽市這一畝三分地上。”——— 作為一個牽扯官場諸多是非的落馬縣委書記,其女兒這樣的擔憂可能有太多的考慮,或許內含了隱蔽的因素。但這樣的訴求,似乎也並不過分,審理多一些公開、多一些公正,不是這個社會共同的需要嗎?多一種聲音,總比少一種聲音要好,咱們大家都痛恨貪官,但維護每一個“貪官”的基本辯護權,同樣是司法正義的需要,完善的司法制度更能保護每一位公民的權利。

  瀏覽吳芳宜的博客,未免有些心酸的同情:如果有健全的官員財產申報制度,吳藝珍何必需要在落馬後才靠女兒在網上曝光所有家底來證明清白?如果中國的司法很過硬,一個想做律師或法官的法律專業大學生,又何必一再表達對於“程序正義”的憂慮?在一個還存在不少弊病的社會,在一個司法的獨立公正仍然深受考驗的社會,我們當然不能把一個女孩的為父喊冤過分解讀,但它作為一種存在,卻應該被深刻反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