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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ECFA 及早就簽署FTA做準備 | |
http://www.CRNTT.com 2010-06-24 10:31:59 |
2005年,國民黨連戰主席訪問中國大陸展開和平之旅,並與中共中央總書記胡錦濤達成“連胡五項願景”,其中一項即為“促進兩岸經濟全面交流,建立兩岸經濟合作機制”;2008年12月31日,中共領導人胡錦濤發表對台政策方針主張“胡六點”聲明,其中第二項“推進經濟合作,促進共同發展”主張中,提出兩岸可以簽定“綜合性經濟合作協議”,建立具有兩岸特色的經濟合作機制;馬英九並於2009年2月27日接受年代新聞專訪時指出,將推動與中國大陸洽簽“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ECFA),在WTO廣義的架構下,針對關稅、非關稅、投資保障、避免雙重課稅、智慧財產權、爭端解決機制等,以期發揮類似FTA的功能,自此,以“經濟部”為首的政府相關部門,遂開始推動有關與中國大陸協商ECFA的準備活動。 台灣與大陸的經貿關係,歷經“戒急用忍”、“積極開放、有效管理”、“積極管理、有效開放”等政策階段,造成兩岸經貿關係處於“不正常”的階段;2008年國民黨重新執政之後,在“連胡五項願景”、“兩岸經貿文化論壇”,以及“九二共識”的基礎上,隨即恢復中斷近9年的海基、海協兩會復談,在兩年不到的時間,已達成12項協議及1項共識,使兩岸經貿關係步入正常化的階段。近日,隨著大陸海協會副會長鄭立中率團來台,啟動第五次“江陳會談”預備性磋商,以及即將展開的第五次“江陳會談”,顯示兩岸ECFA的簽署已邁入收尾階段,待兩岸正式簽署ECFA之後,現階段兩岸經貿正常化關係,將邁入ECFA的新時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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