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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圈地運動”大躍進必須遏制 | |
http://www.CRNTT.com 2010-11-05 08:28:38 |
新京報發表學者熊偉文章指出,如何遏制新一波圈地運動,關鍵是三方面,一是嚴格遵守《土地管理法》關於農地徵收的程序規定,完善《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鈎試點管理辦法》;二是尊重農民意願,讓作為土地主人的農民能依法保護自己的宅基地權益;三是建立責任追究機制。 文章分析,地方政府作為圈地運動的主體,其共同的政策依據是國土資源部2008年頒布的“增減掛鈎辦法”,核心是所謂的“占補平衡”,即將多少農村建設用地複墾為耕地,就增加多少用於城鎮建設的地塊。指標是“借”,3年內要以複墾的耕地“歸還”。 這樣的規定是和《土地管理法》相衝突的。《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一條規定:非農業建設經批准占用耕地的,按照“占多少,墾多少”的原則,由占用耕地的單位負責開墾與所占用耕地的數量和質量相當的耕地。按照保護18億畝耕地的國策,應當是先“開墾”後“占用”。 “增減掛鈎辦法”第十二條規定,對項目區實施規劃和建新拆舊進行整體審批,不再單獨辦理農用地轉用審批手續,整體審批結果報國土資源部備案。這樣的規定很模糊,是不是意味著在項目區內的農用地轉用,就不需按照《土地管理法》規定的程序報批?增減掛鈎是否在給地方圈地亂象大開制度綠燈?這樣的制度是否要進行重新評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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