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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法院是不是日本的後花園

http://www.CRNTT.com   2012-10-29 10:12:18  


米洛舍維奇在前南法庭受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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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判米洛舍維奇難道沒有證明國際法院的偏向嗎?

  米洛舍維奇不是國際法院審判的,而是前南國際刑事法庭審判的 

   國際法院是聯合國的常設機構之一,它只仲裁國與國的民事糾紛,而且必須糾紛雙方自願(或在之前的某種聲明、簽約中承認就某問題自己接受國際法院管轄)接受仲裁。而前南斯拉夫問題國際刑事法庭的設立,是因為上世紀90年代初南斯拉夫發生人道災難,而“劊子手”們又無法受到懲罰,所以安理會提議特設一個刑事法庭,針對這些在南斯拉夫犯下戰爭罪和反人類罪等重罪的個人。

  此後安理會又提議並主導設立了針對盧旺達等問題的特別刑事法庭。2002年,由多方推動的常設國際刑事法院成立,地址和國際法院一樣也在荷蘭海牙,但獨立於聯合國,其成立後的組織和運作由《國際刑事法院規約》締約國決定。去年國際刑事法院曾通緝卡扎菲。

  中國贊同前南法庭的設立和規程,並派出法官參與審理關於設立前南法庭的安理會808號決議和關於運作前南法庭的安理會827號決議,中國均投了贊同票,並且推舉李浩培和王鐵崖成為早期的前南法庭法官。現在的前南法庭仍有來自中國的法官劉大群。關於前南法庭審判的嚴謹性,做過旁聽的朱征夫律師贊不絕口。

  不能因為以美國為首的北約轟炸過米盧舍維奇主政期間的南聯盟,而國際刑事法庭又審判了米洛舍維奇,就認定前南法庭是專為西方服務。正如劉大群法官所言:“中國作為國際間一個負責任的大國,始終積極維護國際正義,自始便參與了前南法庭的創設工作……聯合國安理會關於前南問題至今通過了五六十個決議,中國全部投的是贊成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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