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蔣介石日記中記錄的釣魚島爭端

http://www.CRNTT.com   2013-06-01 10:45:42  


  中評社北京6月1日訊/釣魚島由中國最早發現、命名,並行使主權。19世紀末,日本政府趁中國外患內憂竊據了釣魚島。1951年,美國在中國未出席的情況下與日本簽訂片面的《舊金山和約》,並在之後將釣魚島劃入其托管的沖繩地區。1970年7月,台灣“中國石油公司”與美國海灣石油公司簽訂合作協議,共同勘探與開採北緯29度以南、台灣以北,包括釣魚島在內的東海石油資源。8月10日,日本外相愛知揆一聲稱“尖閣列島”是日本領土,台灣在該區域所做的石油勘探違反國際法。8月11日,蔣介石在日記中寫道:日本聲明其尖閣島(由於1969年之前對釣魚島問題沒有給予特別關注,蔣介石日記中最初提到釣魚島時沿用了日本的說法——編者注)為琉球所統屬,反對我與美合作探測該區域海底之油礦一事,應加注意。14日,蔣介石又寫道:中美尖閣群島海底探測油礦已經簽字,日本不敢再提異議。

  1970年8月12日,美國駐日大使館發言人公然偏袒日方,聲稱釣魚島是美國政府決定歸還日本的琉球群島的一部分。似是對此回應,8月16日,蔣介石於日記中再度提及釣魚島:尖閣群島主權問題,我國不僅沒有放棄,即琉球主權問題在歷史、政治上任何政府亦未有承認其為日本的,而且在第二次世界大戰日本投降時,的確承認其所有外島皆有放棄之事實。以我國政府為和鄰敦睦之宗旨,故從未提及主權問題(為此一小島郡之爭執),免傷和氣而已。但中國政府與四百年來之歷並未此為日本主權(日記原文有不少勾畫之處,此處或有文法錯誤——作者注),亦從未見有條約之規定也。是月底,蔣介石批准1958年簽署的聯合國《大陸礁層公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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