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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場化是中國土地改革的主線索

http://www.CRNTT.com   2016-04-03 08:04:27  


 
  第二,集體建設用地流轉將改變城市存量土地的使用結構,表現為工業用地占比的下降和商業用地占比的上升,這會帶來城市的轉型甚至城鎮化的轉型。

  通常,不同發展階段、不同的城市功能定位以及不同的城市發展規劃都會導致城市建設用地的配置結構呈現規律性變化。更為重要的是,城市建設用地結構的變化事實上反映的是城市的轉型,在工業化和城市化的中後期階段,大城市或中心城市通常會成為工業的總部經濟中心和生產性服務業中心,占地面積較大的工廠則逐步外遷,導致城市中心工業用地比重逐步下降。

  具體到中國的情況,目前來看,北京、上海、深圳、天津等一二線發達城市正逐步過渡到這個階段,城市建設用地中工業用地的比例會日益減小,住宅、商業和基礎設施的用地比例將增加,而且在農村集體建設用地流轉和工業外遷兩個力量的叠加驅動下,新增的工業用地將主要集中在大城市的周邊或郊區集體建設用地上。

  第三,儘管集體建設用地流轉部分緩解城市土地指標緊張的約束,但未來中國土地城鎮化的總體趨勢仍然是從數量擴張過渡到效率擴張。

  普遍的看法是中國的城鎮化進程主要是土地面積的擴張,人口擴張速度相對較慢,這導致土地使用效率的偏低。因此,在這種情況下,在未來很長的一段時間內,中國土地城鎮化的核心問題將從數量擴張過渡到效率擴張。

  第四,圍繞土地增值收益分配的改革則可能為農民工帶來一定程度的財產性收入,從而成為推動轉移人口市民化的潛在突破口。

  轉移人口與城市居民的最大差距在於財產差距,財產差距難以破除的關鍵原因並非農民沒有財產,而是財產無法通過市場途徑變現。農民的財產為三類即耕地使用權、宅基地使用權、房屋所有權,這三類財產若能市場化變現,人均資產性收入將會明顯增加,可以在很大程度上覆蓋轉移成本。此外,若能按照三中全會所指引的方向,在土地增值收益的分配環節,適度提高耕地占用、宅基地流轉的增值收益分配比例,那麼農村轉移人口市民化問題的成本壓力就沒有想象的那麼大。

  第五,耕地流轉是實現農業規模經營和農業現代化的前提條件,下一階段,中國農業生產經營方式的轉變將成為新的亮點。

  截至2011年底,全國實行家庭承包經營的耕地面積為12.77億畝,其中已經流轉的總面積為2.28億畝,流轉面積同比增速達22.1%;在改革政策的推動中,按照2011年的流轉面積和流轉增速簡單框算,中國將於2020年前實現耕地“全流轉”。

  耕地流轉和規模經營的目標是農業勞動生率的擴張、生產成本的下降和農作物質量的提升。從國際對比來看,中國的農作物單產僅僅低於作為發達國家的美國、英國和日本,遠遠高於印度和巴西,是世界平均水平的1.6倍,規模種植本身不僅難以增加,甚至有可能減小單產。而且中國的化肥使用密度是世界平均水平的2.5倍,遠遠高於美國和英國,規模經營並不會帶來農資使用總量的增加,但是會帶來使用結構的變化。因此,規模經營的關鍵是通過生產和管理方式的機械化來實現勞動生產率的提升,目前中國的農業勞動生產率是日本的1%、美國的20%、世界平均水平的50%,提升空間較大,尤其是收割領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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