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頁 ->> 戰略透視 】 【打 印
【 第1頁 第2頁 第3頁 第4頁 第5頁 第6頁 第7頁 第8頁 】 
中評智庫:九二共識乃定海神針 不容忽視

http://www.CRNTT.com   2016-04-06 00:10:02  


 
  第一,蔡英文的“維持現狀”是在未放棄“台獨黨綱”、“台灣前途決議文”和“正常國家決議文”的前提下提出的,並沒有從根本上改變其有關兩岸關係“一邊一國”的定位,實質上與“九二共識”的核心內涵存在根本衝突。蔡英文公開明確表示其所指“維持兩岸現狀”和黨內“台灣前途決議文”“沒有不一致的地方”。 聲稱:“台獨黨綱是民進黨創黨時期所揭示的目標,也是這一代民進黨人的追求與理想,隨著台灣的民主化,我們建構了深厚的‘台灣意識’,這個認同台灣、堅持獨立自主的價值,已經變成年輕世代的‘天然成份’,這樣的事實、這樣的狀態,如何去凍結?如何去廢除?”顯然,蔡“台獨”的立場仍十分頑固,在這種基礎上建立的“維持現狀”論述的實質,顯然不是2008年以來兩岸雙方基於“九二共識”開創的和平發展現狀,而是蔡英文自己所定義的“台灣事實獨立”的現狀,也就是民進黨“台灣前途決議文”的基本立場。民進黨前“立委”郭正亮說“台灣就是‘中華民國’”才是蔡所指的“維持現狀內涵”。因此,蔡的“維持現狀”內容完全不接受一中原則,內心仍然謀求“一邊一國”,因此,很容易讓人想到是維持利用之前由“九二共識”而來的兩岸和平現狀,達到其“和平台獨”的目的。

  第二,以“‘中華民國’現行憲政體制”詮釋“維持兩岸現狀”,但又保留了推動“實質台獨”的解釋空間。蔡英文提出“當選‘總統’之後,將在‘中華民國’現行憲政體制下,依循普遍民意,持續推動兩岸關係的和平穩定發展”,並刻意以教授的身份指出“現行憲政體制”包含“憲法”本文、增修條文、“大法官釋憲”及在台實際實施狀況等涵義,這一解釋顯然是經過精心設計的,其要害在於為其未來彈性解釋與處理“‘中華民國’現行憲政體制”留下了巨大的模糊空間。

  眾所周知,1946年通過的“中華民國憲法”經過7次修訂,島內不同政治勢力對此呈現不同政治解讀,既有“憲法一中”,也有“憲法各表”,甚至有人說是“一邊一憲”。我們很好奇,為什麼蔡要不厭其煩地列舉“‘中華民國’現行憲政體制”的內涵?仔細分析,就可以看出,蔡的論述重點其實是在強調“憲政運作”和“憲政實踐”。蔡是“兩國論”的炮製者,而“兩國論”的主要依據就是1991年以來的“憲政實踐”和“憲政運作”,因此蔡的主張並不是承認“中華民國憲法”,只是接受“中華民國”符號,強調“現行憲政體制”僅代表台灣地區2300萬人民。也就是說,在蔡英文的解釋裡,現在的法理和“政府與人民的相關運用”都屬於“‘中華民國’是台灣,台灣是‘中華民國’”,而與中國無關。這樣的論述邏輯無疑與“九二共識”的核心內涵是相抵觸的。邵宗海教授就認為,蔡英文所說的“增修條例……都含在我所謂的現行憲政體制裡”,實質上就是李登輝“特殊兩國論”的另一種翻版說法,“很難去否定說蔡英文內心會沒有保留台灣實質獨立的傾向”。 


 【 第1頁 第2頁 第3頁 第4頁 第5頁 第6頁 第7頁 第8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