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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劍:“轉型正義”實質是“新台獨運動”

http://www.CRNTT.com   2016-11-23 00:08:50  


 
  五是推進“台獨”的具體作為更加柔軟隱蔽。一是以“‘中華民國’是台灣”為指向的“政治體制”改革。如“修憲”、“政治治理機制”改革、“行政體制”改革、“行政區劃”改革等。“修憲”重在強化“治權台澎金馬化”,進一步淡化與大陸時代“中華民國憲法”的傳承關係;“政治治理機制”改革重在深化“本土化”,以落實“民主人權”、“公民社會”、“地方自治”等理念為由,強化政治治理的“在地化”機制;“行政體制”改革重在突出“台灣主體性”,切割與大陸的兩岸一國關係。二是不遺餘力在文化教育領域培植“台灣主體意識”。開動宣傳機器,策動學生帶頭,利用民意做文章,在文化教育的研究、教學、展示、推廣等領域連續不斷、大力度進行。核心是修改教科書、突出台灣文化、推出台灣語言和文字範式。三是相機在社會領域“去中國化”。包括“政府機構”、公共設施、媒體宣傳、官方活動、民間儀式,乃至涉及民眾衣食住行的制度、規範、行為準則、言行習慣等等,逐步清除其涉及“中國”、昭示“兩岸一中關係”的內容與形式,構建或濃厚“台灣”、“本土”色彩。四是深化“軍隊台灣化”改造。包括調整台軍的政戰教育、組織人事、軍事戰略、體制編制、建軍備戰、對外合作、兩岸互信機制政策等,以及換發各類涉及中國的衣飾標誌,更改有“中國”含義的各類符號、命名,重修源自大陸時代的表彰獎勵名稱規則等等。五是修訂相關法律。通過 “修法”、“立法”、“判例”等手段,徹底梳理、清除不利“台獨”生存發展、有利統一生根發芽的各層次法律規定,建構“中華民國是台灣”的法律制度體系,拔除對“台獨”的法制威懾,並在法律上建立起鼓勵“台獨”在島內紮根、成長、壯大的保障機制。還會持續打壓反“台獨”政黨、社會團體及統派。

  總之,蔡英文和民進黨當局推動的“轉型正義”,表面上是清算國民黨“獨裁統治”,實質是借助清算國民黨清算“一個中國”。蔡英文就職演說中反復強調,要交給台灣人民一個“新台灣”。不是新“中華民國”,更不是“新中國”。現時的台灣已經實現“民主化”,沒有清算的必要。那麼這個新台灣概念的“新”字的內涵,就不會是更加“民主”,因為世界上恐怕沒有一個正常的地方比台灣地區更“民主”了。蔡英文的這個“新”,只能理解為沖著“中華民國”這一“舊法統”、“一個中國”這一“舊憲政體制”而來。任何在台灣島內長期生活過的人,不會有別的理解。從這個意義上說,蔡英文的“轉型正義新台獨運動”的路線圖,更像英國戰略學家利德爾·哈特的“間接路線戰略”,她要效仿古希臘的帕里斯。

  從手段運用的變化看,“台獨”大約經過武裝暴動、“社會運動”、“法理台獨”、“轉型正義”四個發展階段,“轉型正義”是最新階段。早期“台獨”分子幻想通過暴力推翻國民黨政權,建立“台灣共和國”。1980年代台灣逐步走向“民主化”過程中,轉而通過發動“社會運動”擴大影響,爭取民意支持。開放選舉後,在推動“社運”的同時進入“中華民國”體制,奪取各級政權,再利用政權力量推動“法理台獨建國”。2000年至2008年陳水扁“執政”期間碰壁之後,“台獨”經過一段被主流民意唾棄的“黑暗時代”。2010年代中期,以“太陽花學運”為標誌,新型“台獨”異軍突起。進入蔡英文執政時代,轉而採取 “轉型正義”手段推進。這種“新台獨運動”外柔內剛,欺騙性更強、危害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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