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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評月刊:當前中國宏觀經濟形勢分析及展望

http://www.CRNTT.com   2025-03-31 00:00:04  


 
  (四)實施更加優化的房地產調控政策

  按照“不限制、不刺激、能放盡放、應放盡放”的原則推動房地產政策回歸市場中性。一是嚴格限制“限購區域”,全面取消一套房、二套房等相關限制性概念,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認定標準,將房貸首付比例和房貸利率交由商業銀行自主競爭決定。二是實施“促兩頭、穩中間”的結構性調控政策。優化已批待建土地使用用途,調整部分項目高品質住宅與經濟適用房建設比例,滿足高收入人群購房需求;擴大存量房收儲用作保障房規模,保證低收入人群住房需求;因地制宜加大城市老舊小區更新改造力度,積極探索自拆自建的更新改造新模式。

  (五)實施有效穩妥的化債政策

  一是通過銀行貸款置換存量債務。地方政府通過整合資產組建新主體,與政策性銀行、商業銀行等金融機構簽訂銀團貸款協議,以長期、低息的銀行貸款置換短期、高息的存量債務。二是推動存量債務展期重組。加強地方政府與銀行等金融機構協商,以不違約為前提,在原債務合同的基礎上,就債務的期限、利率、還款計劃等進行調整。三是實施債券市場“統借統還”。在債務壓力較重區域,由地方政府統籌,通過信用等級較高、基本面較好、債務壓力較小的企業發行新的公司債券,籌集資金償還本區域內債務壓力較大、融資存在階段性困難的企業存量債券。四是建立債務風險基金。由省級政府發起,地方金融控股集團等牽頭設立,地方銀行、券商、資產管理公司等金融機構參與,通過提供短期的、過橋性質的周轉資金,緩解地方企業臨時性、階段性的債務風險,進而促進區域存量債券估值修復,穩定區域信用環境。

  (全文刊載於《中國評論》月刊2025年3月號,總第327期,P122-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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