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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文傑:央視敢違規放煙花不敢直播火災? | |
http://www.CRNTT.com 2009-02-12 09:30:52 |
根據北京市消防局2月10日上午通報,9日晚發生的中央電視台新址園區工地火災系業主單位不聽治安民警勸阻,執意違法燃放煙花造成的。 筆者最早知道央視新大樓火災,是9日晚上22:00左右,從鳳凰衛視看到的現場直播新聞,當時在現場的記者還向電視觀眾報道:起火原因暫時不明。現在可好,想不到竟然是央視自己違規點火惹的禍。記得當時,憑著職業敏感和習慣,筆者曾專門把電視頻道轉身向央視的幾個主要頻道,均沒有發現央視直播此新聞。按說,不管是什麼原因起火,作為一個國家級的電視台,也是最先知道火災消息的新聞機構,完全可以成為第一個把該新聞告訴觀眾的媒體,作為新聞人,實在為央視感到有點遺憾。 不錯,“咱家後院起火”本身就是條負面新聞,何況還是自己人違規點火造成的,這場大火一燒,真不知道一下子就燒掉了國家的多少銀子呢!如何向國人交代啊?而且元宵晚會才剛剛結果,觀眾都還沉浸在節日的喜慶氣氛中,這樣想來,不敢直播此條新聞,似乎也是情有可原的。 問題是,第一:央視新大樓燃起的熊熊大火,絕對算得上是一條突發性的大新聞;第二:央視作為一家國家級電視台,是一個新聞傳播的機構,有責任和任務站在傳媒職業道德的角度,及時、客觀、公正地去處理發生在身邊的所有重大新聞事件;第三:如果說僅僅是因為“咱家後院起火”,認為“家醜不可外揚”,就不敢按新聞事件發生的正常渠道去處理的話,必將嚴重地影響到今後央視在觀眾心目中的權威性和公信力,不免讓人感到有點“哀其不幸、怒其不爭”的嘆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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