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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尋鄧玉嬌案真相

http://www.CRNTT.com   2009-05-20 10:05:47  


 
  揆情度理。一個弱女子,晚間獨自在娛樂場所面對三個酒後男子的多次圍堵,逃離又無望的時候,她的人格尊嚴幾乎已經失去一切保護路徑。那麼,從這個意義上來看,鄧玉嬌從受害者到反抗者,被刺官員從施害者到受害者,如此黑色沉重的繞舌描述,使得所謂的理性和權威通報,或許在事實上形成了對真相的強奸。也就是說,是強奸案中的自我防衛還是因不提供正常服務而起爭執的故意殺人,民意基於常情而作出的輿論判斷,最終還是顯得那麼的無力。其分量之輕,與警方對幾個文字進行改動導致的沉重後果形成鮮明的對比。 

  自然,在真相未明之前,所有對正義的期待,都只能沿著法治的道路前行。對本案而言,就是期待警方在前期的偵察中,盡可能地解釋案中懸疑,讓公衆為這樁身份力量對比懸殊案件的焦灼感降低。但公衆顯然失望了。 

  公衆對此案的關注,除了人類向善的本能和對弱者的天然同情,即所謂“無惻隱之心,非人也”。更多的,是對鄧玉嬌遭遇的感同身受:在一個強權和惡行恣意妄為,卻無所顧忌的語境裡,即便一再退讓,甚至在一定程度上委曲求全,也往往難以保護自己及至親者那柔弱不堪的身軀。亦即,我們的人生際遇和命運軌跡,在很大程度上,會與鄧玉嬌可悲地吻合。 

  有賢者說:爭你自己的自由就是爭國家的自由,爭你自己的權利就是爭國家的權利。因為自由平等的國家正是建立在每個人權利得到充分保障的基礎上。在鄧玉嬌案中,或許可以把這個句子做如下改動:為了公平和正義,爭別人的自由就是爭自己的自由,爭別人的權利就是爭自己的權利。(作者:湯勁鬆)

新聞鏈接:區分巴東官員被刺事件的幾個問題 

  《长江日报》;作者:劉林德、肖擎

  湖北省巴東縣公安局再次通報了“5•10”案的相關細節和情況,該縣野三關鎮政府招商辦主任鄧貴大索要異性洗浴服務,被女服務員鄧玉嬌刺死,公安機關已對她以涉嫌故意殺人罪立案偵查。目前,鄧玉嬌仍在醫院接受檢查和鑒定。 

  此次公布的情節中,公安部門的說法有一些變化。原先的“特殊服務”的表述變成“異性洗浴服務”,“按倒”變成“推坐”,輿論就此提出質疑。我們無法基於事實依據判斷當地警方信息公開的可信度,但目前的狀態是法律問題、政治問題和社會問題被糾纏在一起,使事件呈現出複雜性。就此事件而言,三個層面的問題無法完全割裂來看,但區分不同的問題,將有助於廓清對事件的認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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