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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CFA終止條款與FTA的商榷 | |
http://www.CRNTT.com 2010-03-09 08:50:10 |
兩岸共同參與亞太經濟 2010年1月27日中共國台辦發言人楊毅指出,現在談台灣參與其他國際經貿活動的問題“為時尚早”,顯示大陸的政策很明確。也就是“ECFA是兩岸間的事,FTA則涉及第三方,兩岸簽署ECFA與台灣和其他國家簽訂FTA,在程序上不應有所關聯”。 特別是大陸過去認定FTA為國與國間之協定,明確反對邦交國與台灣簽署FTA。如今台灣以ECFA為FTA之跳板,同時將“終止條款”與“對外建立FTA關係”相互掛鉤,是否導致大陸“鷹派”人士質疑ECFA可能導致台灣與各國之FTA形成“兩個中國”或“一中一台”,將是其不能不考慮的問題。 綜言之,面對大陸的政治考量,台灣除了主張ECFA納入“終止條款”之外,或許也應該思考如何將“胡六點”所強調之“兩岸合作共同參與亞太經濟合作”納入ECFA,以作為兩岸簽署ECFA之後,兩岸協商“台灣和其他國家簽訂FTA,參與國際經貿活動問題”之依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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