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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冀望土地和國企改革突破性進展

http://www.CRNTT.com   2010-12-27 08:57:04  


“十二五”期間,還是要堅持走市場經濟解決住宅供求的道路。
  中評社北京12月27日訊/作為本屆政府執政的最後一年,2011年不大可能進行財稅改革,而通貨膨脹也會延遲資源稅改革時間表。第一財經日報發表中央黨校研究室副主任周天勇教授文章認為,不過,2011年至少可以在以下兩個方面取得一些突破性進展:其一是土地制度;其二是國有企業改革。文章如下。

  土地和住宅制度改革思路

  首先,在“十二五”期間,要確立土地和住宅制度大的改革思路:還是要堅持走市場經濟解決住宅供求的道路。即少部分高收入居民的住宅,完全放開由市場去解決;大部分中低收入居民的住宅,由市場解決,但是,政府要控制房價收入比,要調控居民收入增長與房價上漲的動態關係,要讓居民能買得起房;一少部分特別低水平收入和貧困居民的住宅,國家要建設公共租賃房來解決。

  改革房地產的宏觀調控辦法,形成科學調控最重要的兩個監測點。一個重要的指標是監測房價收入比,超過6就進入預警區域。目前有兩個,一是房價對城鎮居民收入比,可按照家庭人均30平方米全國均價或地區均價與城鎮居民可支配收入相比;二是房價對農民工收入比,可按照家庭人均20平方米全國均價或地區均價與農民工兩人工資收入相比。其次是年度內房價上漲速度不得超過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農民工工資增長速度。若超過,房價收入比就意味著惡化,就需要加大宏觀調控的力度。

  住宅用地供給方面的宏觀調控,一是要加大土地供給的力度,除了滿足當年人口轉移和人口增加的住宅需求外,還要彌補過去對住宅少供應土地的欠賬。二是要堅決打擊開發商囤地行為,也要嚴格查處和問責地方政府囤地行為。每年每個地區都有通過人口增加、改善住宅等因素測算的基本土地需求,據其制定住宅建設供地計劃,以及住宅竣工目標。三是要嚴格規定住宅建設土地供給結構,加大90平方米、60平方米、公共租賃房的供應比例,並且加以法定。嚴格禁止將土地挪作大面積套型,特別是挪作別墅建設之用。四是考慮中國人多地少國情,加大農村宅地、耕地、林地的改革力度,在讓進入城市農民留得下的前提下,鼓勵農民從農村離開,避免城鄉兩栖居住占用更多的土地,力爭從目前村莊占用的27000萬畝土地上,整治出10000萬到20000萬畝土地來,作為增加耕地和城鎮建設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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