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頁 ->> 觀察與思考 】 【打 印
【 第1頁 第2頁 第3頁 】 
是堅持“行政主導”還是要“法官治港”?

http://www.CRNTT.com   2011-04-27 08:54:29  


 
  對習近平副主席的話,香港一些大狀聲稱不符合香港“三權分立”雲雲,這完全是欺世惑眾之言。當初,在制定基本法的時候,“一國兩制”的總設計師鄧小平就一錘定音指出,“香港的制度不能全盤西化”,“現在如果搞三權分立,搞英美的議會制度,並以此來判斷是否民主,恐怕不適宜”。因此,在設計香港回歸後的政治體制,就排除了三權分立,而肯定了行政主導原則。 

回歸前後一些大狀與法官態度改變 

  即便是在回歸前,在港英政府管治下,香港也從沒實行過“三權分立”。港督擁有極大的權力,實行的是港督獨裁制。回歸前港英當局以排山倒海之勢推行“玫瑰園計劃”,包括赤角機場、青嶼幹線、青馬大橋、三號幹線等,整體規模、造價及牽涉地域之廣(包括填海造地)都遠超港珠澳大橋香港段工程,請問當時有大狀和法官夠膽以環評為由吭過半句嗎?更別說搞甚麼“司法覆核”了。為甚麼現在涉及與內地珠三角經濟合作的跨境大型基建項目如高鐵、港珠澳大橋等就引來大狀政棍“阻頭阻勢”呢?為甚麼現在的法官動輒介入政治及政府的行政當中,淩駕行政主導,動輒以“司法獨大、法官治港”的心態,判決錯綜複雜的社會、經濟和政治問題呢?  

  香港問題的本質是爭奪管治權的問題,看來,管治權的爭奪不僅體現在選舉政治方面,而且體現在是堅持“行政主導”還是要搞“司法獨大、法官治港”方面。事關“香港向何處去”的大是大非,整個香港社會都要嚴肅思考,要警惕港英“主權換治權”部署,藉“司法獨大、法官治港”借屍還魂。(作者系全國政協委員 百家戰略智庫主席)


 【 第1頁 第2頁 第3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