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頁 ->> 觀察與思考 】 【打 印
【 第1頁 第2頁 第3頁 第4頁 第5頁 第6頁 第7頁 第8頁 第9頁 第10頁 第11頁 】 
兩岸政治軍事議題談判:基石與突破

http://www.CRNTT.com   2011-06-26 00:52:58  


兩岸共同努力,創造條件,融合可期。
 
  4.台海兩岸簽訂和平協議的外部環境正在逐漸成熟。

  美國是影響台海局勢的最大外部因素。美國對台海兩岸政策從來都是根據其全球戰略和對華戰略決定的。奧巴馬政府從一開始就面臨著使美國從伊拉克戰爭和阿富汗戰爭泥潭中脫身的艱巨任務,在反恐、防止大規模殺傷性武器擴散、朝核問題、伊朗核問題、應對金融危機等方面都需要中國合作。在2009年11月7日奧巴馬總統訪華期間中美兩國政府發表的聯合聲明中,美方表示“歡迎台灣海峽兩岸關係和平發展”。(注10)在2011年1月19日胡錦濤主席訪美期間中美兩國政府發表的聯合聲明中,美方進一步表示“支持台灣海峽兩岸關係和平發展”。(注11)在這兩個聯合聲明中,美方都表示“期待兩岸加強經濟、政治及其它領域的對話與互動,建立更加積極、穩定的關係”。(注12)這表明美國奧巴馬政府願意用歡迎海峽兩岸關係和平發展,來換取中國在其他一些領域的合作,而且這樣做也符合美國的國家利益。

  但美國對台售武仍是影響中美關係的負面因素。今後可探討美國在取得大陸同意情況下向台灣出售武器問題。也可探討在台灣願意情況下,大陸向台灣轉讓武器問題。

  5.台海兩岸和平協定應該包括下述內容。

  (1)兩岸基於中華民族前途和長遠利益,在兩岸和平發展基礎上,訂立兩岸和平協定。

  (2)在兩岸都承諾不單獨改變現狀的基礎上宣佈終止兩岸敵對的歷史,正式結束敵對狀態(這是某種程度的如果台灣不獨,大陸就不武)。

  (3)雙方承諾在兩岸共享主權的基礎上維護台海和平。

  (4)兩岸承諾共同締造一個未來的中國。

  (5)兩岸建立軍事安全互信機制協議。

  兩岸和平協定的基礎可以是:大陸不動武,除非台灣宣佈法理台獨;台灣不獨立,除非大陸動武。這樣大陸將保持防止法理台獨的能力。

  6.兩岸開展政治軍事方面的協商談判,可以先用海協會與海基會管道。

  在現階段,海協會與海基會管道仍是雙方協商談判的最適當途徑。雙方官員和軍方人員可以用海協會與海基會兩會成員的身份,參加兩會關於兩岸和平協定和建立軍事安全互信機制的會談和談判。
 


 【 第1頁 第2頁 第3頁 第4頁 第5頁 第6頁 第7頁 第8頁 第9頁 第10頁 第11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