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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新解釋催生“妻稅”?

http://www.CRNTT.com   2011-08-26 14:31:12  


 
5公證產權分配能否規避契稅?

不能,而且要交4%的贈予稅

  在婚前房產證上加個名字,就要徵收3%的契稅,有市民表示這代價也未免太大了些。於是,有人提出,能否“另辟蹊徑”巧妙避稅,比如:可以到公證處去,約定將來發生糾紛或離婚時,同意將房產的幾成分配給對方,並對此進行公證,此舉一樣具有法律效力,而且只要花幾百塊錢就夠了,可以省去巨額的契稅費用。

  對此,有關業內人士表示,此舉實際上行不通,因為這樣的財產公證是要繳納贈予稅的,而且稅額是相應份額的4%,比現在的3%還高,劃不來。(陳郁 馬祚波)

記者探訪

沒有書面通知沒有執行細則

領導一個電話就開始收了

  婚前房產添加所有權人要徵收契稅,這項醞釀中的新政昨天獲得了南京市地稅局的最終確認。然而,這項新政沒有正式通知也沒有實施細則,契稅徵收窗口的工作人員僅是口頭告知咨詢的市民:接到領導電話了,今天(8月23日)起開征!

  昨天下午3點,記者來到南京市房產交易中心華僑路分中心,在位於3樓的契稅代征窗口前,三三兩兩的人群圍在辦事窗口外,不緊不慢地辦理手頭的案件。記者從南京市房產交易中心了解到,昨天新政實施首日,還沒有人前去提出增加名字。

  記者仔細觀察了一下,在契稅代征的八個窗口前,沒有一個張貼有關於這次“婚前房產加名字要徵稅”的通知說明,窗上只貼有辦理契稅要攜帶的證明材料以及手續流程等,如果這是一項新政策,為何不像以往那樣,貼出來公之於眾呢?

  “請問婚前房產加名字是要徵稅了嗎?”記者問道。

  “嗯,今天開始的,稅率3%,按份額繳。”6號窗口的工作人員頭也不抬地答道。

  “有通知嗎?怎麼沒貼出來?”記者再問。

  “我們還沒接到通知,怎麼操作的細則也沒有。”工作人員說。

  “那你怎麼說今天開始執行呢?是誰告訴你的?”記者問。

  “領導來電話告知的。”工作人員沉吟了片刻答道。

  而由於這一切都僅僅是“口頭通知”,即使是實際操作中已經開始執行,但仍有很多細節讓人疑惑,有待正式文件的出台。

  “如果夫妻一方從未購買過房產,通過加名字獲得產權,辦理時是否需要開具新購房證明”,一市民在契稅窗口前咨詢了一個這樣的問題。

  工作人員表示,婚內房屋產權變更屬於贈與行為,不需要開具新購房證明,也不直接考核受贈人的房產擁有情況,但具體辦理需要的詳細資料要等通知。(馬祚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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