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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十協定有意義 和平協議助雙贏

http://www.CRNTT.com   2011-10-10 00:22:34  


 
  簽訂兩岸和平協議,可以一個中國原則的“九二共識”為共同政治基礎

  簽訂兩岸和平協議以何為基礎?明年將迎來“九二共識”20周年。1992年海協會與海基會在香港舉行會談,雙方彼此尊重,求同存異,分別以口頭表述方式達成共識,即大陸概括:兩岸各自以口頭方式表述“海峽兩岸均堅持一個中國原則”;國民黨認知的“九二共識”是“一個中國,各自表述”。不論雙方表述不盡相同,但畢竟對不涉“一中內涵”的“一中原則”是有共識的。所以“九二共識”為後來兩岸對話與協商得以恢復,為兩岸商談簽署《海峽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定》(ECFA)等十多份協定,給予了廣闊的空間,成為兩岸和平發展的重要的共同政治基礎。現在有些台灣學者簡單把“九二共識”理解為就是“一個中國”,有些民進黨人士更歪曲“九二共識”就是大陸“不放棄用武、追求統一”。筆者認為,“一中原則”與“一中內涵”,是兩個不同的概念。一中原則沒有討論的餘地、空間;一中內涵在兩岸之間可以平等討論。一個中國原則不是前提條件,而是客觀存在的歷史事實。因此,簽訂兩岸和平協議,如果按照胡錦濤總書記提出的“建立互信、擱置爭議、求同存異、共創雙贏”十六字方針,以一個中國原則的“九二共識”為共同政治基礎,問題就可以迎刃而解。

  綜上所述,探索簽訂兩岸和平協議的諸多條件,正逐步趨於成熟。我們不會忘記,2005年4月胡錦濤總書記和連戰主席達成“兩岸和平發展五點共同願景”,對兩岸關係發展產生巨大而又深遠影響。其中第二點明確指出,要“促進正式結束兩岸敵對狀態,達成和平協定,建構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的架構,包括建立軍事互信機制,避免兩岸軍事衝突”。我們也注意到,2011年7月21日馬英九接受日本《讀賣新聞》和《日本經濟新聞》聯合採訪,對於有關兩岸是否簽訂和平協議或實現領導人會談的問題,馬表示“不排除,但沒有時間表”。筆者認為,馬英九“未排除簽和平協定”的表述,結合馬英九曾說過“不統”不是排除統一選項,結合馬英九曾強調的,台灣和中國大陸在過去長期相互對立,但現在應該“以和解消弭衝突、以協商取代對抗”;這說明執政的中國國民黨對簽訂兩岸和平協議是有基本誠意、基本意願、能夠顧全中華民族的根本利益的。“但沒有時間表”的說法,顯然過於謹慎、保守。

  事實上,可以理解馬出於島內政治現實和選舉考慮還有所顧慮,但簽訂兩岸和平協議,未必對國民黨執政產生負面影響。選票在選民手中,人民的眼睛是雪亮的,人民心中自有一桿秤。簽訂兩岸和平協議,有利兩岸民生,有助兩岸雙贏,有台民意支持,台灣無論政黨是何種顏色,無論各黨各派出於什麼政治目的,都不應該有反對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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