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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保障制度設計還須更頂層

http://www.CRNTT.com   2011-12-28 08:24:00  


 
  其實,當今世界上玩不轉社保基金的並非獨有中國一家。在世界金融風暴的大背景下,國際資本市場不景氣,發達國家也同樣玩不轉。所以又是推遲退休年齡,又是減少退休金額,這些“改革措施”又引發民眾抗議,到處鬧得不可開交。

  文章指出,透過這些現象看本質,也許這與社會保險本身設計上的缺陷是相關的。如果僅從“保險”的角度去看社會保險,其可持續性實際上有兩個前提:其一,這項制度必須不斷地有更多的人參與繳費;其二,這項制度積累起來的資金必須有很好的投資增值渠道。

  但是,在上個世紀後半期,銀發浪潮汹湧而來且不斷擴散,老齡化使“現收現付”難以為繼的問題被提了出來。老年人的比重越來越大,勞動年齡人口的比重相對縮小,這就把上述的第一個前提否定掉了。另外,還有一個負面的發展趨勢常被忽略。二戰以後的發達國家,也是高舉“充分就業”大旗的。但到了上世紀80年代以後,資本外逃造成大量失業,社會保險繳費人口大大減少,這也對上述第一個前提產生不利影響。

  從上世紀70年代到本世紀初,世界經濟動蕩越來越加劇,日本、拉美、歐洲、亞洲先後受到衝擊,現在則輪到了美國,並影響到全世界。國際資本市場的動蕩和不景氣,使養老保險積累的資金投資風險加大。目前,“基金縮水”正成為一個世界性難題。這就使上述第二個前提不成立,愈發加重養老保險的危機。

  文章稱,現在常常提出要在制度上做“頂層設計”,在社會保障方面也確實付出了很大努力。但遺憾的是,我們現在所企及的“頂層”實際上高度還不夠。如果從更高一層次社會分配的角度去看社會保險抑或社會保障,所看到的“風景”也許並不一樣。

  試想,如果一個人20歲參加社會保險,到60歲領取養老金,在這40年中,社會保險制度會不會發生變化?這個參保人60歲時拿到的養老金,還是40年前的那個“承諾”嗎?肯定不是。

  這說明了什麼呢?首先,社會保險與保險的“標的”是不一樣的。保險保的是一個確定的金額,而社會保險保的是“基本生活”。其次,參保人拿到的養老金,實際上是其40年工作和繳費過程中,這項制度隨著經濟社會的變化而變化的結果,而當退休時,社會分配的格局可能影響更大。

  文章認為,跳出“保險”的路徑依賴再來看社會保險,也許我們會有更廣闊的思路。我們不要再把自己圈在“收多收少”、“發多發少”的小天地中打小算盤。養老保險收支的缺口,是制度本身的缺陷造成的,所以財政保底也是必然的,不必大驚小怪。若想保值增值,可以打壟斷國企的主意,讓其出血給國人養老,這樣做至少也可以給“國資”的存在提供更多一些理由。要走“市場”或“准市場”的路子,可以考慮“以房養老”,但前提是房地產市場和保障性住房要真正地“正常”起來。

  從社會分配的高度看養老,國家可否做一個中長期規劃,在今後的5年、10年、20年、50年中,我們的GDP和國家財政在各個方面怎樣分配?以什麼樣的原則分配?在養老方面可以分配到多大的份額?若從需求出發考慮問題,我們在養老方面又須有多大的支出?接下來,我們再考慮,用“保險”的方式可以收到多少錢?其間的缺口我們可以用什麼方式來填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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