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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如何服務於實體經濟

http://www.CRNTT.com   2012-01-12 09:31:57  


 
  在銀行業,必須放開民營銀行,並放開貸款利率的市場化浮動。只有同為中小民營企業的鄉(村)鎮銀行、私人貸款公司、同業合作社……才最能夠對中小民營企業的市場需求感同身受,從而以最低的成本為它們提供最迫切的金融服務;另一方面,社會儲戶的錢應當以更高的利息借給那些更需要它、同時也更有效率的民營企業,而不是讓那些背後由政府撐腰的國有大企業無償(或以極其低廉的成本)占用。 

  在證券業,則是取消發行審批制度,讓合規的企業自主、自由地上市融資,平等競爭社會資本。 

  此外,或許還需要積極穩妥地推進人民幣匯率形成機制改革,逐步放開資本項目下的自由兌換,實現人民幣國際化。 

  就此意義上說,溫家寶總理的部署中,最令人欣慰和振奮的地方在於再次肯定了金融對民資的開放,“對推進股權多元化,切實打破壟斷,放寬准入,鼓勵、引導和規範民間資本進入金融服務領域,參與銀行、證券、保險等金融機構改制和增資擴股”。希望它能夠真正落實,而不再是一句空話,並成為2012乃至今後幾年金融改革的抓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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