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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改造慎防墜入“兩國論”陷阱 | |
http://www.CRNTT.com 2012-02-28 08:40:16 |
“立法院”於二零一零年一月十二日三讀通過《行政院組織法》修正案、《中央行政機關組織基準法》修正案、《中央政府機關總員額法》、《行政院功能業務與組織調整暫行條例》等有關“政府組織”再造的四項法案(合稱“政府組織再造四法”),並於同年二月三日經馬英九正式公佈後,終於確立“中央行政機關”的新架構。“行政院”於今年九月一日起,由現有的三十七部會整併為十四部、八會、三獨立機關、二總處、二附屬機構,總計二十九個機關,“中央政府”總員額上限則從現行的十九萬零二百人,減至十七萬三千人。 在調整中,將要遭到裁撤的二級機關有“蒙藏委員會”、“行政院海岸巡防署”、“行政院飛航安全委員會”、“行政院青年輔導委員會”、”行政院體育委員會”、“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會”、“行政院新聞局”等九個,其主管業務分別移撥各相關部會。而“新聞局”將於五月二十日正式裁撤,中央社昨日報道,“新聞局”已著手進行招牌、標示卸除的前置作業,並規劃推出特刊、書籍,舉辦歡送會,互道珍重。 “新聞局”裁撤後,其現行主管的廣播、出版、電影業務將移撥將以“文建會”為主組建的“文化部”,國際宣傳和島內宣傳則分別移至“外交部”和“行政院”本部,原由“新聞局長”任“行政院”發言人,未來則將在“行政院”本部設發言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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