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賈慶林親身兌現歡迎民進黨人登陸諾言

http://www.CRNTT.com   2012-09-07 08:43:34  


 
  實際上,黃天福在民進黨的創黨史上,本身就佔有重要的一頁。他不但是曾兩任民進黨主席,及黨內最重要派系“美麗島系”的龍頭的黃信介的胞弟,而且其本人還曾任《美麗島》雜誌社副社長、民進黨中執委,及由民進黨提名參選並當選為“國大代表”及“立委”。在“黨外”時期,他與胞兄黃信介創辦了《蓬萊島》雜誌。一九七九年,黃信介因“美麗島事件”入獄,黃天福因此而結識了“美麗島事件”的辯護律師,負責為黃信介辯護的陳水扁。一九八一年,陳水扁當選台北市議員,時為《蓬萊島》雜誌發行人的黃天福,邀請陳水扁出任掛名社長。一九八四年六月十九日出刊的《蓬萊島》雜誌第二期上有一篇批評東海大學校長梅可望的文章《梅可望當家,東海沒可望》,其中談及東海大學哲學研究所所長,且為時任蔣經國英文秘書馮滬祥的論文《新馬克思主義批判》“以翻譯代替著作”。馮滬祥狀告《蓬萊島》雜誌“誹謗”,被稱為“七字官司”。一九八五年一月十二日,台北地院初審判決陳水扁、黃天福、李逸洋(《蓬萊島》雜誌總編輯)三人各處有期徒刑一年,附帶民事賠償二百萬元。這個判決是島內三十多年來的“誹謗罪”判決刑期最長、附帶民事賠償重視最高的一次。因而三人被稱為“蓬萊島三君子”。

  為此,鑑於當時法律規定,陳水扁宣佈辭去台北市議員職務。九月,陳水扁獲得“黨外”共同推薦,參加台南縣縣長選舉。十一月選舉失敗,其夫人吳淑珍在投票日後第二天謝票過程中發生車禍,導致下半身癱瘓。一九八六年六月“蓬萊島案”官司上訴後改判黃天福、陳水扁、李逸洋三人各八個月徒刑,三人入獄服刑。在黃天福、陳水扁、李逸洋三人服刑期間,民進黨成立,吳淑珍競選“立委”獲勝。

  二零零九年九月十日,由陳水扁在獄中遙控,《蓬萊島》雜誌正式復刊,並成為《陳水扁獄中劄記》系列文章的發表陣地。不過,此時的《蓬萊島》雜誌,已與黃天福無關,而是由“卸任總統陳水扁辦公室”所操辦。但在陳水扁貪腐案終審定讞,被依法停發“卸任總統禮遇金”之後,不但是“卸任總統陳水扁辦公室”縮編以至是關張,而且《蓬萊島》雜誌也無以為繼,被迫停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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