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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評:謝長廷基本思想與民進黨大陸路線圖

http://www.CRNTT.com   2012-11-19 00:46:34  


 
  然而,要瞭解謝長廷所提出的“憲法各表”,必須跟他在民進黨辦理“總統”初選前所提出的“憲法共識”來加以比較。“憲法共識”指的應該是從台灣內部做起,它要求台灣內部應該對現行的“中華民國憲法”要有共識,所以可以將它看成是對台灣內部群眾的訴求。而“憲法各表”則是對兩岸關係的重新定位,也就是謝長廷所說的可以取代國民黨目前所主張的“一中各表”。

  只是“中華民國憲法”在台灣內部是否有共識,這是值得討論的部分,從陳水扁執政後期提出要“正名制憲”以後,“中華民國憲法”早已經被綠營給否定掉了。對綠營而言,“中華民國憲法”代表的是國民黨在大陸執政時期人民意志的延伸,跟現行台灣人民並沒有直接的關係,雖然後來的“增修條文”部分展現了民主的意涵,但也不見得是台灣人民的集體意志,這也是台獨人士不斷訴求應該重新制憲的原因。

  既然“中華民國憲法”已經不是現在台灣人民的集體意志,所以謝長廷主張應該以“憲法共識”來凝聚人民的集體意志,這必然會遭到極大的阻力。為此,這個“憲法共識”跟後來謝長廷又提出過的“重疊共識”有很大的關係。“重疊共識”主要是取自政治哲學家羅爾斯(John Rawls)的理論。羅爾斯認為在理性多元的社會中,雖然人群存在著不同的立場,但對於何謂正義往往可以獲得相同的看法。也就是從不同觀點出發,但可能獲致相同的結論。羅爾斯進一步談論所謂“憲法共識”,也是將“重疊共識”所獲得的價值觀放入“憲法”。

  儘管謝長廷主張應該借用羅爾斯的“重疊共識”來建立台灣人民的“憲法共識”,但台灣內部的獨派人士對於現行的“中華民國憲法”採取完全否定的態度,所以謝長廷才想藉由“重疊共識”來建立“憲法共識”,這本身就是一件不可能的任務。既然台灣內部對於“中華民國憲法”都無法建立共識,又如何以“憲法各表”來取代“一中各表”呢?當然這是最困難的地方。

  為了解決這個困難點,謝長廷的辦法顯然有些投機的成分,他說:“如果我們的“憲法”被對岸公開指陳是一部沒有用的、死掉的歷史文件,那麼制訂新台灣“憲法”就有合理性”。這種逼迫大陸接受“中華民國憲法”的“務實性”說法,過去沒有被大陸接受,現在中國崛起了,更不可能接受謝長廷以合理化制訂“台灣新“憲法”的威脅。如果謝長廷以制訂“台灣新“憲法”來要脅大陸對台灣的讓步,恐怕只會弄巧成拙。

  畢竟,現在兩岸關係中大陸是居於優勢,台灣的經濟需要靠大陸不斷的輸血,這時更不可能見到大陸會放棄“九二共識、一中原則”,並對謝長廷所提的“憲法各表”讓步。這也是馬英九無法放棄“一中各表”的原則,而去接受民進黨高層人士所提出的各種“共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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