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令人糾結的“諾貝爾倫理”

http://www.CRNTT.com   2012-12-13 11:38:23  


北京時間11日淩晨,莫言在諾貝爾頒獎典禮晚宴上發表獲獎感言。
  中評社北京12月13日訊/近日,2012年諾貝爾文學獎得主莫言在瑞典發表的一些言論引來了不少人圍觀,贊成者與非議者互不妥協,在國內形成了可以叫“莫言爭端”的現象。就此,南方網今日刊載杭州師範大學法學院副教授劉練軍的評論文章“令人糾結的‘諾貝爾倫理’”,内容如下:
 
   近日,2012年諾貝爾文學獎得主莫言在瑞典發表的一些言論引來了不少人圍觀,贊成者與非議者互不妥協,在國內形成了可以叫“莫言爭端”的現象。

  如果發表言論的是其他人,甚至是兩個月前尚未被宣布授予諾獎的莫言,那是否還會廣受關注並釀成滔滔輿論,就不無疑問。是故,莫言爭端的出現,與其說是因為莫言的言論,毋寧說是緣於諾貝爾文學獎得主這個新貴身份。

  作為第一位中國國籍的諾貝爾文學獎獲得者,莫言被社會大眾寄予了厚望,被期待擔當起為政治正義而呐喊的所謂“諾貝爾倫理”之職責。但莫言認為,有的作家願意回答政治問題,有的作家不願意回答政治問題,這是作家的自由。他強調自己屬於對政治沒有研究因而不願意回答政治問題的作家,並建議大家“少關心一點讓人打架的政治”。莫言在瑞典領取諾貝爾獎的同時,並未像社會公眾所冀望的那樣同時“領取”為政治正義發聲的“諾貝爾倫理”。民間社會出現莫言爭端的根本原因,就在於此。

  其實,所謂“諾貝爾倫理”,到底包含哪些內容,甚至有沒有這個倫理,都是可以討論的,至少諾貝爾獎官方未曾正式提到過這個問題。社會大眾對“諾貝爾倫理”熱切期待,其背後實際上是對“貴人行為理應高尚(noblesse oblige)”的渴望。

  “貴人行為理應高尚”,原是歐洲中世紀的貴族制社會中的一種貴族文化。在美國政治哲學家羅爾斯看來,“貴人行為理應高尚”包含著兩層含義:一,具有較高自然禀賦的人們的利益,應限制在有助於社會的較貧困部分的範圍之內;二,那些較有特權的人們負有把他們更緊地束縛於一種正義制度的職責。簡言之,貴人就應該顧及社會基本的平等公正,並使自己的一切言行符合政治正義制度之基本原則。

  對於獲得諾貝爾文學獎,莫言用“很像一個童話”來形容。儘管莫言一再聲稱,獲獎之後他依然是農民的兒子,但這個“童話”已經使他華麗轉身成為一位貴人。對於這種身份的轉變,莫言有切實的體悟。他說,獲獎之前他在北京街頭騎自行車沒人理睬,但獲獎之後他出現在北京街頭,就有好幾個姑娘追著他照相合影。同是莫言,但過去和現在已經不可同日而語,其根本原因在於獲得諾獎猶如黃袍加身,人未變但身份變了,由一個作家變為一位“貴人”了。

  但身份的突變並不必然意味著有關的道德理念、公共精神及生存哲學隨之迅速升華。瑞典文學院在授予莫言諾貝爾文學獎的同時,不可能附帶授予他符合所謂“諾貝爾倫理”的道德理念、公共精神和生存哲學。甚至莫言本人想在獲獎之後改變自己,像民間社會想象的那樣去履行諾貝爾倫理,亦不容易。畢竟,小時飽受饑餓、大時幾經風浪的莫言,心理年齡像他的實際年齡一樣大,甚至大得多,個性心理已然成熟至頑固程度,要改變絕非像授予諾獎這種物理行為那樣簡單。

  人生中經歷的大災小難,早已讓莫言變得老成世故,使他養成了獨特的生存智慧。像絕大多數當代作家一樣,莫言並沒有通過文學完成“救贖”的夢想與使命。天要降諾獎於莫言容易,但要改變莫言的生存哲學則難矣。

  既然難,那社會民眾就不應強莫言之所難,不應要求他立即像換了一個人一樣履行“諾貝爾倫理”的職責,並立即“開始一種關於美德的戰鬥”(諾貝爾文學獎授獎詞)。諾貝爾文學獎得主不是諾貝爾倫理的信徒,而僅僅是一個鄉願作家,這誠然遺憾之至。但我們更應該認識到,鄉願沒有錯,鄉願更無罪,還是由它去比較好。外界對此的爭辯也許有利於政治正義的啟蒙,但應坦然接受文學才情出眾的莫言對這種啟蒙了無興趣的事實。

  “我們不要以(為)只要是作家,就是一個高尚的人。”莫言對作家群體的如許認定,或許亦可視為對他個人人生定位的不經意表白。生活中的莫言是個謙謙君子,但他是否具有貴族意義上的高尚品格,則值得懷疑,儘管諾獎已經使他身不由己地成為一名貴人。

  貴人行為理應高尚,這在貴族文化的發源地歐洲亦充滿著不少想象成分,不高尚的貴人所在多有。對於莫言的所謂“不高尚”,大可不必義正詞嚴地苛刻批駁。生活中,我們每個人都可以是正義的締造者,就像我們每個人都可能是非正義的受害者一樣。與其譴責那些所謂的“不高尚”之舉,還不如我們每個人自覺地用自己的高尚行為去培植那種造就“貴人行為高尚”的文化與土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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