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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漢奸有理”是對文明的背離

http://www.CRNTT.com   2013-01-18 11:16:59  


掌摑者被衆人圍下後,面對拍攝者做出“V”型手勢。
 
  對此,以往有種觀點認為,這些衝突的發生是話語權不對等的結果。從個案來看,似乎確實如此,可放大到全社會,就各種觀點、立場人群的整體而論,又明顯不是那麼回事。事實上,今天的社會,無論你持何種觀點,自由的還是保守的、左的還是右的,總能找到代表己方觀點、立場的知識名人。但為什麼李承鵬們能“火”,其言說能得到多數讀者、受眾的認同,能在各階層中廣收擁躉,而另一些人的觀點卻難有市場,甚至常常引起公憤,被輿論嗤之以鼻,不屑與其為伍?

  眾所周知,與市場經濟下企業、產品的優勝劣汰一樣,“言論的自由市場”同樣具有去蕪存菁的功能。思想自由碰撞的結果,不是所有觀點等量並存、和諧相處,而是逆歷史潮流的逐步被淘汰、驅逐出言論場,而符合人類社會發展進步的日漸為人們所接受並發揚光大。這時候,即使你硬性給他人扣上“漢奸”的帽子,甚至暴力相向也無濟於事,相反只會暴露出言說者的不自信。

  更何況,“漢奸”一說是可以隨便亂扣的帽子嗎?根據字典解釋,“漢奸”意指投靠侵略者通敵賣國,或者引誘異族侵略中國之人。可見,“漢奸”屬於行為犯,而且是一旦罪證成立將適用“叛國罪”的重罪。但現在,李承鵬不僅活躍在言論場,而且出席各種公眾活動、簽名售書,這就表明有關部門並沒有發現他叛國的證據。既然如此,誰有權力給他扣上“漢奸”的污名呢?

  因此,站在文明的立場上,無論你是否“反感作者所著新書內容”,面對暴力和名不副實的“漢奸說”,都應該毫不猶豫地站出來對施害者進行譴責,而不是像網上有些人那樣立場先行、黨同伐異,一口一個“打漢奸有理”,極盡譏諷嘲笑之能事——這並非什麼多高的要求,只是為了守住“文明的底線”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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